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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1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相关材料及相关人员的简历,并回顾了相关
人员的履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相关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本次
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肖海军、刘放来、丁方飞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