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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5  

                                                     2022

    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恩
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赛恩斯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
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海军先生,生于1965年10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经济法
专业博士学历。198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邵阳学院政史系讲师、副教授;2000年
12月至今,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现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沙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专家委员,北
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佳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赛恩斯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刘放来先生,生于1952年4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大学采矿工程
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6年
评选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历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矿山分院院长、副
总工程师、首席专家,2012年4月退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首席
工程师,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专
家;全国勘察设计注册采矿工程师专家组组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
委员;西部矿业、铜陵有色、中金岭南独立董事。现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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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首席专家,2021年5月起任西藏珠峰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赛恩斯独立
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丁方飞先生,生于1972年1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
博士学历。1994年9月至2002年9月,任醴陵市第五中学教师;2005年4月至今任湖南
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兼任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埃索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和湖南明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赛恩斯独立董事,
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
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我们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我们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以通
  董事                    讯方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式参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加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数
肖海军      7         7     0       0     0         否          5
刘放来      7         6     1       0     0         否          5
丁方飞      7         6     1       0     0         否          5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所有议
案行使表决权。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
料,对关联交易、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
我们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
建议。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
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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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
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们作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要求积极参加
相关会议,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表决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
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我们在对公司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
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四)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进行了
有效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
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未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
约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
       (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2022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微半
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5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况。
    (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表决同意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在2022年度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
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发布业绩预告以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2022年度内,公司聘请天健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
天健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质,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
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94,82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361,600.17
元(含税),占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75%。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
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2022年度内,公司及股东恪守承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出现延迟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2022年度,公司完成了一次7个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该等披露均符
合《公司章程》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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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在2022年度内,股东
大会、董事会、管理层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
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知、会议资料送达及时,会议议案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的结果有效。我们认为,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暂不存在需予
以改进的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2年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就公司经营、业务等事项密切
沟通、积极讨论。我们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切
实可行的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独
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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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3年,我们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

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更多合理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肖海军、刘放来、丁方飞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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