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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未信安: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28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5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16 号院 2 号楼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18 日

                         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审议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
         案》

  7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8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一)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4、5、6、7、8、9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4、5、6、7、8 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6、8、9。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489      三未信安            2023/4/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16 号院 2 号楼 16 层公司会
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
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59785937
    联系人:范胜文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16 号院 2 号楼 16 层
    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6      《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