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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辰资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资讯       公告编号:2020-019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 18 号南楼一层 314 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7,313,1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313,1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6.773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6.773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徐景武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
   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2%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7,298,289 99.9456 14,847 0.0544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思佳、刘瑞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