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资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慧辰资讯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北京慧
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辰资讯”)自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
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
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