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1-0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二年十一月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
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
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
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
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
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
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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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
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
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2-051)。
十一、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严格遵照届时会议地点所在区域疫情防控政
策,履行必要的隔离要求、提供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现场参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
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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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2、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 18 号南楼一层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主持人:赵龙
5、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 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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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
司公告为准)
(十一)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 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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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拟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
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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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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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
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上限内,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
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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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
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
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