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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辰股份: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之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鲁正信评报字(2022)第Z059号)2022-12-29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之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鲁正信评报字(2022)第 Z059 号
                                                      (本报告共一册,本册为第一册)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0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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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纪广场 18 号 14 层                                          邮编:250001 电话:0531-81666209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目                   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4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4
        二、评估目的 ....................................................................................................................................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9
        五、评估基准日 ................................................................................................................................9
        六、评估依据 ....................................................................................................................................9
        七、评估方法 ..................................................................................................................................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1
        十、评估结论 ..................................................................................................................................1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7
        十三、评估报告日 .........................................................................................................................17
附件目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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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纪广场 18 号 14 层                                                邮编:250001 电话:0531-81666209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
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
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
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
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
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
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
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
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之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鲁正信评报字(2022)第 059 号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慧辰股份”)
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
的原则,采用情景分析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的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发表专业意见,为北京慧辰
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的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具体的金融工具为或有对价。
    (三)价值类型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
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五)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象是或有对价。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
应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
故本次采用情景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
     经实施现场调查、市场调查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的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或有对价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21,24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贰拾肆万壹仟元)。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七)特别事项
     1. 本项目评估结论仅供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2021 年财务报告提供价
值参考,其他任何目的、时点均不得使用本项目资产评估结论。
     2.鉴于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相关注册会计师,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
不应片面、孤立使用、引用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
告全文,并特别关注价值类型及其定义、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
结论的影响。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之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鲁正信评报字(2022)第 Z059 号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慧辰股份”)
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
的原则,采用情景分析的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的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现
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简介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通称委托人或者慧辰股份)。
     1.委托人简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2894987G
     名     称: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48 号 2 号楼 20 层 20B 室
     法定代表人:赵龙
     注册资本: 7427.451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14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11 月 1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技术培训;市场调查;数据处理;销售工艺品、礼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
通讯设备、文化用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接受委托从事计算机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经营
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本次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通称被评估单位)。
     1.被评估单位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5166693E
     名     称: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48 号 2 号楼 20 层 20A 室
     法定代表人:何侃臣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1 年 05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05 月 27 日至 2031 年 05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
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基础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
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采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城市数字
管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被评估单位历史沿革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由尹娜、薛志娟 2 名自然人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共同出资
设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成立时股权比例如下: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尹   娜                                     49          49
                        薛志娟                                      51          51
                         合计                                      100         100
     2014 年 1 月 13 日,尹娜、薛志娟将二人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李海英。
     2016 年 9 月 9 日,李海英转让其全部股份给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和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比例如下所示: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                   70
         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30
                          合计                                     100                   100
     2017 年 3 月,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和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并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变更股东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和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变更后股权比例如下: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48                   48
         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                   22
         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30
                          合计                                     100                   100
     2018 年 4 月 1 日,变更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至 1000 万元。
     2020 年 11 月,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2%
股权,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变更股东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慧罄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变更后股权
比例如下: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700                   70
           上海慧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                   22
           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                    8
                          合计                                     1000                  100

     截止评估基准日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再发生变化。
     3.被评估单位近年来财务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年来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2019.12.31            2020.12.31              2021.12.31
          总资产
                                                7,330.62           8,778.07                9,497.86
          总负债
                                                1,245.11           1,933.30                4,107.77
          净资产
                                                6,085.51           6,844.76                5,390.10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营业收入
                                           5,873.69                6,556.67     2,634.78
         利润总额
                                           3,469.39                3,595.03     -1,855.50
          净利润
                                           2,993.01                3,059.25     -1,454.67
     以上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本项目委托人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
限公司,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控股股东。
     (五)评估报告使用人
     1.委托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2021 年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
     3.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没有约定其
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的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发表专业意见,为北京慧辰
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概况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的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具体的金融工具为或有对价。
     (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1)金融工具形成过程
    2020 年 11 月,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慧罄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北京信唐普
华科技有限公司(“丁方/标的共公司”)签署《关于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
(“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 22%的股权,经各方充分协商
后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676 万元。
    1、 业绩考核
     经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公司的业绩考核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三个完整
的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考核期间”)。乙方、丙方及戊方单独且连带地承诺,标的公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司于 2021 年度的考核税后净利润将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2022 年度的考核税后净利润
将不低于 3150 万元人民币,2023 年度的考核税后净利润将不低于 3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三
年考核净利润以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2、 业绩补偿
     标的公司在业绩考核期间结束后未能实现考核净利润,则乙方、丙方及戊方应按现金
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三年累积考核净利润-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全部三年的合计考核净利润
*交易对价
     甲方应在业绩考核期间结束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向乙方、丙方及戊方发出书面通知,
书面通知应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计算的考核净利润不足实际净利润的补偿金额。
     乙方、丙方及戊方单独且连带地同意,将以自筹或自有资金履行现金补偿义务,乙方、
丙方及戊方将按照甲方通知载明的金额在收到通知后 5 日内向甲方支付补偿金额。
     从该协议可以看出,协议中存在或有对价。
      (2)金融工具在存在性
     1)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
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规定: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的资产:
     A.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B.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C.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
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D.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
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
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
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
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从准则可以看出,该《股权购买协议》中的对赌定约定(或有对价),属于准则规定的
金融工具。
     纳入评估范围的金融工具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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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一)价值类型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公允价
值。
     (二)价值类型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三)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采用公允价值类型的理由是公允价值类型与其他价值类型相比,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使评估结果能满足本次评估目的之需要。
       五、评估基准日
       (一)评估基准日的确定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
     1.评估基准日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根据本次经济行为及评估目的确定的;
     2.为股权交割日,便于财务核算。
     (三)取价标准
     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关于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
     (二)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正);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附件《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
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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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购买协议的金融工具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7.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正);
     8.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修正);
         (三)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 [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9.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0.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政部财会〔2017〕7 号);
     11.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12.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13.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14.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权属依据
    1.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2.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股权购买协议;
    3.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4.     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五)取价参考依据
     1.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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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股权购买协议等财务、经营资料;
     3.国家宏观、行业、区域市场及被评估单位统计分析数据;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以及未来年度生产经营规划和盈利预测
资料;
     5.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收益预测表》;
     2.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3.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4.评估人员现场清查核实记录、现场勘察所收集到的资料,以及评估过程中参数数据
选取所收集到的相关资料. ;
     5.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本次评估对象是或有对价。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
应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
故本次采用情景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过程简介
     或有对价采用情景分析方法进行评估,情景分析是指通过分析公司未来经营可能发生
的各种情形及概率,采用股权资本回报率对各种情形下或有对价现金流现值加权平均计算
确定或有对价的评估方法。
     (三)评估计算过程
     根据管理层的估计,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2023 年的实际净利润情形、
对赌净利润计算或有对价。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评估委托后,立即组成资产评估组制定评估计划,
正式进入现场,开展评估工作。我们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对
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一)明确下列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1.向委托人了解是否存在委托人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人,并了解评估报告使用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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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委托人的关系;
     2.了解与评估业务相关的经济行为,明确评估目的;
     3.了解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分布情况和特性;了解被
评估单位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股权状况等情况;
     4.根据评估目的确定价值类型,并与委托人就具体价值类型含义达成一致;
     5.按照有利于评估结论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的原则,协助委托人确定评估基准日;
     6.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并取得委托人的理解;
     7.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8.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9.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
价,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接受委托后,项目负责人编制资产评估计划。对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做出安排与
规划,并报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 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1.现场调查人员组织、实施时间
    (1) 2022 年 4 月 10 日,组织评估人员检查、复核金融资产存在性;
    (2) 2022 年 4 月 11 日,组织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清查结果进行核实;
    (3) 2022 年 4 月 12 日,检查复核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对相关文件资料及产权证明资
料,并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
     2.现场调查过程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及企业运营业务的特点,指导被评估企业清
查资产与收集资料,然后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核实,对产权予以关注,并对收集的资
料进行验证,具体步骤如下:
     (1)指导企业资产申报工作
     评估人员进驻企业,指导企业在资产自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清查评
估明细表”、“评估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对评估范围内的金融工具逐一登记填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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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历史经营情况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整理和分析、敦促企业按“评估资料清单”
准备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
     (2)审查资产申报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在查阅有关会计记录和反映评估对象状态及形成过程等信息资料的基础上,
对企业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查,使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不重不漏、资产数量及
价值特征等相关信息在评估明细表中反映准确和完整,并确认企业历史经营的财务数据是
否真实。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主要是对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了解企业的收益实现情况。
       (4)产权核实
     产权核实主要是对评估范围内的金融工具及股权购买协议的核实,并根据清查核实结
果,确认企业申报资产的权利主体是否明确、来源是否合法、资产权益的划分是否完整和
清楚。
     (5)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并结合会计师的审计结论,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的填报内
容。
     (6)调查企业经营状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历史经营数据,查询和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手段、经营管理能力、未
来发展规划、主要业务在行业和市场中的地位及其现状、企业持续经营的内外部条件及其
影响因素等。主要内容如下:

       ①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权益资本的构成、权益资本的变化,分析权益资本变化的原因;
       ②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生产销售情况及其变化,分析销售收入变化的原因;
       ③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
       ④ 了解企业主要的其他业务构成,分析各业务对企业销售收入的贡献情况;
       ⑤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利润情况,分析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⑥ 收集了解企业各项生产指标、财务指标,分析各项指标变动原因;
       ⑦ 了解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⑧ 了解企业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⑨ 收集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关资料,了解行业现状、区域市场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⑩ 了解企业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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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交换意见
     将初步资产清查结论与委托人交换意见,进行适当的分析、修改,形成清查结论。
     (五)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通过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沟通并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资
料进行了解,同时主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资产评估资料,根
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来了解被评估
单位经营状况和委估资产及现状,协助被评估单位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财务数据,将资产
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进行核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
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
     评估资料主要包括评估对象的产权依据和作价依据。产权依据采用由企业直接提供的
方式进行收集;作价依据相关上市公司信息的方式进行收集。
     (六)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1.评估专业人员评定估算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用产适当的评估方法,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
和判断,形成各类金融工具的估算结果。
     2.综合分析确定初步评估结论
     项目负责人对评估专业人员形成的估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重大问题报单位负责人
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并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意见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
托人许可的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七)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项目负责人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对重大问题报单位负责人召集有关
人员讨论;并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
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在执行评定估算、综合分析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初步资产
评估报告,经内部审核后,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八)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在执行上述评估程序过程中及完成后,对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
行整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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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评估假设
    (一)前提假设
    1.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
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并按
照其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
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基本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
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
大不利影响。
    2.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三)具体假设
    1.   假设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2.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   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   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
基本一致。
    5.   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
持一致。
    6.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是依据上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以及本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原
则、依据、条件、方法和程序得出的结果,若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时,本评估报告及评
估结论一般会自行失效。
     十、评估结论
     经实施现场调查、市场调查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慧辰股份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的购买协议涉及的金融工具—或有对价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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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贰拾肆万壹仟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 本项目评估结论仅供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2021 年财务报告提供
价值参考,其他任何目的、时点均不得使用本项目资产评估结论。
     (二)鉴于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相关注册会计师,其他任何单位及个
人不应片面、孤立使用、引用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三)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未发现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四)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根据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涉及法律、经
济等未决事项。
     (五)关于经济行为本身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未发现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六)抵押、担保、租赁等或有事项
     根据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涉及担保、租
赁及其他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七)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原则、依
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2.上述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3.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评估测算中所依据的,部分是现行的政策条款,部分是评估
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参数。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
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变化而导致与本次评估结果不同的责任。
     4.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在假设委估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
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
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
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及产权主体变动的原
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5. 在本次评估中,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
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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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目录

(一) 《关于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
(二)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四)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
(五)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六) 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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