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公告2020-10-30
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0-006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
暨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
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
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波先生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董事会的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拟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
及其附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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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
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
本年年初至 2020 年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 9 月 30 日与关联人 2021 年度预计 2022 年度预 2023 年度预
关联人 际发生金额
类别 累计已发生的交易 金额(元) 计金额(元) 计金额(元)
差异较大的
金额(元)
原因
上海医药集
委托销售 团股份有限
55,613,944 144,000,000 182,000,000 228,000,000 —
产品、商品 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 2020 年预计金额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类别 (元) 实际发生金额(元)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委托销售产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
109,000,000 55,613,944 —
品、商品 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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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性 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 军
注册资本:284,208.932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 年 1 月 18 日
住 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 92 号
办公地点:上海市太仓路 200 号上海医药大厦
经营范围:原料药和各种剂型(包括但不限于片剂、胶囊剂、气雾剂、免疫
制剂、颗粒剂、软膏剂、丸剂、口服液、吸入剂、注射剂、搽剂、酊剂、栓剂)
的医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
片、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
相适应】、疫苗)、保健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医药装
备制造、销售和工程安装、维修,仓储物流、海上、陆路、航空货运代理业务,
实业投资、资产经营、提供国际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
理各类药品及相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药制造、医药分销以及医药零售
主要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医药总资产为 137,026,395,859.72 元,净资
产为 41,659,054,746.92 元;2019 年,上海医药实现营业收入 186,565,796,464.05 元,
净利润为 3,460,828,347.77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医药分别持有公司 13,957.86 万股 A 股和 7,056.40 万股 H 股,合计持有
公司 21,014.2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20.15%,上海医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海医药为公司关联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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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1-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
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委托上海医药及其附属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医药销售服务,销售服务采
取承销的方式,上海医药及其附属公司根据协议所定的定价原则购买本公司的医
药产品,后由上海医药及其附属公司进行销售;公司提供给上海医药及其附属公
司的医药产品的价格应当依照以下原则厘定:按市场公平原则,参照当地法定定
价机构核定的该具体医药产品的价格,并根据上海医药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销售及
分销服务的合理利润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
情况与上海医药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为正常的商业安排。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并通过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不会损害公司及关联方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上述交易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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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上海医药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联(连)
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医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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