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688505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 308 号公
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普通股股东人数 2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02,006,4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02,006,428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43,542,92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H 股) 58,463,5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0.27519
例(%)(注)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27519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25556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
7.01963
数量的比例(%)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1,043,000,000 股,其中 A 股
703,000,000 股,H 股 340,000,000 股。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持有的 A 股 139,578,560 股及 H 股 70,564,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0,142,560 股)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因此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 832,857,440 股(其中 A 股
563,421,440 股,H 股 269,436,000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薛燕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
续性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02,003,084 99.99933 205 0.00004 3,139 0.00063
其中:A 股 443,539,583 99.99925 205 0.00005 3,139 0.00071
境外上市外
58,463,501 100 0 0 0 0
资股(H 股)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A 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与上海
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签署《销售及
1 99,971,411 99.9966 205 0.00021 3,139 0.00314
分销协议》暨
持续性关联
(连)交易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一苇、胡姝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