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复旦张江:复旦张江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30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议程 ....................................................................................................................... 3
会议议案 ....................................................................................................................... 5
议案 1: ........................................................................................................................ 5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议案 2: ...................................................................................................................... 12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 3: ...................................................................................................................... 17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7
议案 4: ...................................................................................................................... 18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8
议案 5: ...................................................................................................................... 2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
议案 6: ...................................................................................................................... 2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1
议案 7: ...................................................................................................................... 2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 8: ...................................................................................................................... 24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24
议案 9: ...................................................................................................................... 2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5
议案 10: .................................................................................................................... 26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26
议案 11: ..................................................................................................................... 28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8
议案 12: .................................................................................................................... 29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9
议案 13: .................................................................................................................... 3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0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上海复旦张江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
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行使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
师和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依法拒绝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士
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
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导致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1 / 31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一)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
    (三)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及 1 名监事为计票人;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律师及公司委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方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
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请做好自身防护,在符合上海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参会。




                                   2 / 31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上午 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伽利略路 339 号多
功能一厅;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宣讲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宣布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薛燕女士负责记录;
    (六)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 31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8、《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还将听取《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十)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果;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4 / 31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
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3,802,693 元,同比下降 18.99%。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662,782 元,同比下降
27.58%;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7,366,610 元,
同比下降 35.96%。
    报告期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
响。鉴于公司药品均需在医院完成治疗,疫情使得药品流通及医院患者就诊受阻,
公司主要产品发货量及终端使用量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从
而相应影响其他相关数据。
    2020 年 6 月,公司股票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未来,公
司将以登陆资本市场为起点,进一步借助资本市场影响力,持续地进行生物医药
的创新研究开发。
    二、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5 / 31
    (一)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
求,召集、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
次 H 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内资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草案);
    (3)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审议及批准建议将本公司的境外核数师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变
更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任期将至下一届股东周年
大会结束时止,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酬金。
    2020 年第一次 H 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内资股持有人类
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草案);
    (3)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 年年度 H
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2019 年年度内资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二零一九年度董事会报告、二零一九年
度监事会报告、二零一九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截至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等十一项议案。
    2019 年年度 H 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2019 年年度内资股持有人类别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延长 A 股发行(该等 A 股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的决议案的有效期。有关 A 股发行的决议案之有效期为自股东周年大会及
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十二个月。
    (2)审议及批准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A 股发行有关的事项的期限。
经延长的授权期限(倘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上批准建议延长授权

                                   6 / 31
期限的议案)将为自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十二个月。
    3、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联(连)
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三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八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
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各位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
义务。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境外财务报表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A
股上市后适用之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2、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报告;二零一九年度计划执行报告;二零二零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及根据科创板
相关要求,审议二零一七年度、二零一八年度及二零一九年度依照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十六项议案。
    3、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科创板相关要求,依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二零一七年度、二零一八年
度及二零一九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之修订的议案。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
第七届董事会主席;委任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议案;委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战略配售计
划的议案;根据科创板相关申请要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以科创板申报之截至

                                  7 / 31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
阅报告,并授权发布相关事宜的议案;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关
于授权确定一般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战略配售的议案。
    6、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境内外上
市规则要求,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的六个月
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之财务报表及业绩公告、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授权发布;审议通过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
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第三季度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未经审核之财务报告及相关公告,并授权发布相关事项;本公司二零二零年第三
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
暨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于同意泰州复旦张江竞标泰州土地及处理相
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王海波     否        8       8        1         0      0         否          3
苏勇       否        8       8        1         0      0         否          3
赵大君     否        8       8        1         0      0         否          3
沈波       否        8       8        3         0      0         否          3
余晓阳     否        8       8        8         0      0         否          3
周忠惠     是        8       8        3         0      0         否          3
林耀坚     是        8       8        8         0      0         否          3
许青       是        8       8        2         0      0         否          3


                                    8 / 31
 杨春宝      是        8       8        3      0       0         否          3
    注:上述亲自出席次数包括以通讯方式参加以通讯方式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所召开的会
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
议案事项未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规则》和
《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本公司制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各专业
委员会的设立、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1、公司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及其相关履职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的两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林耀坚先生、许青先生)和一名非执行董事(沈波先生)组成,由独立
非执行董事林耀坚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
    2020 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对定期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审
计计划、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及续聘等事宜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
     2、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及其相关履职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的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组成,他们是周忠惠先生、林耀坚先生及杨春宝先生。由周忠惠先生担任
委员会主席。
    2020年度,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对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以及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委
员会的职责。
     3、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及其相关履职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由三位委员组成,他们是:王
海波(主席、董事会主席)、周忠惠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许青先生(独立
非执行董事)。
    2020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对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9 / 31
    4、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及其相关履职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战略委员会由三位委员组成,他们是:王
海波先生(主席、董事会主席)、赵大君先生(执行董事)及杨春宝先生(独立
非执行董事)。
    公司战略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批准设立,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正式生效,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相关会议。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
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让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平等获
得公司信息。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努力将内幕
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编制过程中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都能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三、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度,董事会以及各位董事亦将继续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勤勉
履责,为公司的发展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体系为标杆,建立更加
规范、透明的公司运作体系;
    2、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

                                   10 / 31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优化提升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4、加强与全体股东沟通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整体竞争
力。
    关于董事会报告的更多内容亦可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于港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刊发的 2020 年度报告的相应章节。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11 / 31
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活动,对公
司财务情况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
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了公司财物规范运行,维护了公司、
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公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境外财务报表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公司境外核数师由罗兵咸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普华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3、列席董事会并听取董事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 A 股上市后适用之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 A 股上市后适用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并批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
事项:
    1、列席董事会并听取董事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董事会报告;

                                   12 / 31
    (2)审议二零一九年度计划执行报告;
    (3)审议二零二零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根据上市规则要求,审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度依照中
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之财务报表及业绩公告,并授权依据相关规定发布;
    (5)根据科创板相关要求,审议二零一七年度、二零一八年度及二零一九
年度依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审议二零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二零一九年度关连交易;
    (8)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企业管治报告;
    (10)审议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11)根据上海医药的公开资料及本公司目前生产及在研项目的清单,审议
上海医药对不竞争承诺的遵守情况;
    (12)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管二零二零年度薪酬方案;
    (1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4)审议延长 A 股(科创板)发行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科创板)
发行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15)审议召开二零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2、审议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三)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事项:
    列席董事会并听取董事会审议如下议案:
    根据科创板相关要求,审议二零一七年度、二零一八年度及二零一九年度依
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之修订。
    (四)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列席董事会并听取董事会审议如下议案:
    (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主席;

                                   13 / 31
    (2)委任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及主席;
    (3)委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五)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列席董事会并听取董事会审议如下议案:
    (1)根据科创板相关申请要求,审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以科创板申报之
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及审阅报告,并授权发布;
    (2)审议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计划执行情况;
    (3)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战略配售计划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授权确定一般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战略配售的议案。
    (六)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要求,审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
三十日止的六个月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之财务报表及业绩公
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授权发布;
    2、审议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3、审议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4 / 31
    1、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要求,审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
三十日止第三季度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之财务报告及相关公告,并
授权发布;
    2、列席董事会并听取董事会审议如下议案:
    (1)本公司二零二零年第三季度计划执行情况;
    (2)关于与上海医药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议
案;
    (3)关于同意泰州复旦张江竞标泰州土地及处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
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
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
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
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
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和质询,并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对公司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职务,无滥用
职权,损害本公司利益或侵犯本公司股东和员工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现行财务制度、流程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
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监督


                                   15 / 31
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关联(连)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连)交易均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决策程序,程
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报告期内,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16 / 31
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编制工作,其中包括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
要》。现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17 / 31
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在董事会领导下,经过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整体
运营平稳,公司产品销售业务以及研发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财务决算中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

  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加          变化幅度

      营业收入          83,380.27        102,929.48   -19,549.21         -18.99%

      利润总额          17,670.11         24,631.16   -6,961.05          -28.26%

       净利润           16,425.93         22,065.41   -5,639.48          -25.56%

       总资产           250,070.10       156,482.46   93,587.65           59.81%

       净资产           200,848.98        93,314.81   107,534.17         115.24%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380.27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9,549.21 万元,
减少 18.99%;利润总额为 17,670.11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6,961.05 万元,下降
28.26%;净利润为 16,425.93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5,639.48 万元,下降 25.56%。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2020 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艾拉销售额 30,121.18 万元,
同比下降 35%;里葆多销售额 44,137.42 万元,同比下降 2%。复美达销售额
7,345.73 万元,同比下降 7%;
    二、2020 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由 2019 年度的
12,782.19 万元增长至 2020 年度的 13,926.84 万元,同比增长 9%;
    三、因疫情持续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回款速度减慢,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
准备金额 2019 年为 251.97 万元,2020 年度增加至 1,224.71 万元,增加金额为
972.74 万元,同比增加 386%,引起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同比下降。
    报告期末,总资产余额 250,070.10 万元,较期初增加 93,587.65 万元,增长

                                     18 / 31
59.81%;净资产余额 200,848.98 万元,较期初增加 107,534.17 万元,增长 115.2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19 / 31
议案 5: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64,662,782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50,284,918 元 。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712,585,57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55,131,445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
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截至目前,
公司总股本1,04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15万元(含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67%。
    (2)公司向A股股东支付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派,用人民币支付;公司向
H股股东支付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派,用港币支付,汇率应采用股利宣布当
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卖出价。同时,根据国
家相关税法要求,公司将对H股股东的股息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公司拟委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股利,拟委
任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向H股股东派发股利。
    (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现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20 / 31
议案 6: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较强
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境内和境外审计经验,兼具独立
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
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
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提供境内及境外的审计相关服务。
    经公司审核委员会综合考评,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境内和境外审计经验,
兼具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境内和境外的审计相关工作。同意公
司2021年度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9)。现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21 / 31
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
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
定了公司董事及监事 2021 年薪酬方案,同时确认 2020 年度董监事薪酬执行情
况。
    一、2020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执行情况
    1、董事/监事薪酬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执行董事,王海波                            327.6
       执行董事,苏勇                              242,8
       执行董事,赵大君                            259.0
       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忠惠                       18.8
       独立非执行董事,林耀坚                       18.8
       独立非执行董事,许青                         18.8
       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春宝                       18.8
       独立监事,刘小龙                             13.8
       独立监事,黄建                               13.8
       职工监事,王罗春                             75.2
       职工监事,余岱青                             75.2

    上述薪酬包含企业需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所有相关人工支出。
       二、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执行董事 2021 年度基本薪酬相较
2020 年度上浮不超过 5%,奖金将根据公司业绩情况与公司的服务合同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定,并由薪酬委员会批准;
    2、独立董事薪酬拟维持 2020 年度水平,每人每年人民币 20 万元;
    3、独立监事薪酬拟维持 2020 年度水平,每人每年人民币 15 万元;


                                       22 / 31
    4、职工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领取员工
薪酬,职工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具体金额将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与公司的服务
合同及个人年度的考核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23 / 31
议案 8: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企业管治守则》的相关规定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
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此次续保期限为一年,涵盖 H 股及 A 股科创板之两地上
市保险责任范围,续保保费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保费金额和
核心保障范围内: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
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议。




                                   24 / 31
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2 号),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4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9,967.6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32.39 万元,超募资金
为人民币 32,432.39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
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9,600 万元用作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32,432.39 万元的 29.60%,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经营活动。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现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请予审
议。




                                  25 / 31
议案 10: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升公司的每股资产净值及╱或每股盈利,按照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及中国任何其他相关政府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公司拟根据市场情况、资金安排和公司需要,在相信回购股份对
本公司及股东有利的情况下,回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H 股总数的 10%之 H 股
股份。本次回购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授权如下:
    1)回购数量:回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H 股总数的 10%,即本公司于有关
期间将会回购最多达 34,000,000 股 H 股。
    2)回购价格:根据相关规定,回购 H 股的价格不得高出实际回购日前 5 个
    交易日 H 股平均收市价的 5%。具体实施回购时,本公司将根据市场和本公
司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回购价格。
    3)回购资金来源:回购 H 股时,本公司计划利用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中
    国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可合法拨作该用途之本公司内部资源(可包括资本公
积金及可分配利润)支付相关款项。
    4)回购总金额上限:根据当前的 H 股股价及拟回购的股份数量,本公司预
计回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5)回购股份的处置购回的 H 股股份将完成注销程序,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
综上,建议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下权限(包括但不限
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时
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债权人
并刊发公告;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根据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及
中国任何其他相关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及/或披露程

                                   26 / 31
序(如需要);
    5)办理回购 H 股股份的注销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
额、股权结构等进行相应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登记及备案手续;
    6)签署及办理其他一切与回购 H 股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如本议案分别于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获审议批准,董
事会将获回购授权,直至下列较早发生者之日期为止:
    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2)于本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相关特别决议案
所授予授权之日。
    回购 H 股时,本公司计划利用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中国适用法律、法规
规定可合法拨作该用途之本公司内部资源(可包括资本公积金及可分配利润)拨
付。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港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刊发的补充通函。
现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7 / 31
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制订《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4)。
    现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8 / 31
议案 1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上海君实
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现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9 / 31
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可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包括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30 / 31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薪酬委员会或其授权
的适当人士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31 /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