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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旦张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复旦张江”、“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复旦张
江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
 2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2021 年上半年
        证券交易所备案                               度,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
                                                     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通过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3                                                   日常沟通、不定期回访等方式,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需
 4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相关当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其董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
     做出的各项承诺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情况,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有效执行
     范等
                                                    了相关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核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规要求,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
10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披露审阅的情况”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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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披露审阅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或其控股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控股股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13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出现该
 14
       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等事项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相关主
 15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
       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
       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出现该
 16
       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等事项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
 17    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
                                                      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
       等承诺事项
                                                      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
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
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
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复旦张江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取决于新产品的成功研发和后续的产业化、市场化。根据
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药品注册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
床试验备案、临床试验、生产审批等阶段,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
放新药证书、药品生产批件,方可生产该药品。从研发至上市销售的整体流程耗
时可长达十年或以上,成本高昂,且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有不少
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阶段,且以创新药为主,如果该等在研产品未能
研发成功或者新产品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会导致前期投入受损,同时公司未
来的产品规划和未来的增长潜力也会受到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
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研发、生产服务的稳定
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技术
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
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
利影响。

    (三)产品种类相对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种类相对单一,主导产品为艾拉、里葆多及复美达
,三种产品在总体销售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如果三种主导产品受到竞争产品
冲击、遭受重大的政策影响或由于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使公司无法保持主
导产品的销量、定价水平,且公司无法适时推出替代性的新产品,则上述主导产
品的收入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无实际控制人风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截至本报告期末,直接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医药、新企二期、杨宗孟及王海波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A+H 股)比例分别为 20.15%、15.04%、7.67%和 5.55%,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此外,公司单个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30%;
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控股或实际控制关系,也不存在共同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公司不排除未来因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治理格局不稳定或决策效率降低而
贻误业务发展机遇,进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药品降价风险

       药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及执行、药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等原由国家发改委负
责,2015 年 5 月 5 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
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除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控费作用,
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这一通知虽然取消了发改委价格司对药
品制定最高零售限价的职能,但药品价格仍受到多种因素限制,包括患者临床需
求、医生认知程度、医保支付标准、国家或地方政府招标采购机制及包括商业保
险在内的第三方支付标准等,未来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可能会出现进一步改革,最
终格局尚存不确定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药价谈判、医保目录调整、一致性评价和带量采购等政策
的相继出台,部分药品的终端招标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各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公
司可能面临药品降价风险,对公司现有药品的收入也将构成一定的潜在负面影
响。
    (六)外汇风险

    公司的大部分交易发生于国内市场。除配售募集的港币资金外,汇率变化将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无。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99,037,102      235,614,896           69.36
营业成本                       25,340,191       17,970,463           41.01
销售费用                      184,117,626      117,516,961           56.67
管理费用                       22,030,594       16,808,417           31.07
财务费用                       -1,682,804         -112,416        1,396.94
研发费用                       98,267,565       54,373,006           80.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33,635       60,819,045           -7.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770,820      -32,205,077          818.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726,106      923,837,507         -104.19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国内疫情得到控制,药品流通及医院患
者就诊的显著恢复,公司各医药产品的出货量及药品终端使用量亦稳步恢复,主
要产品销售情况逐步恢复,主要产品销售回升。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情况好转,随销售增长而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情况好转,随销售增长而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预提绩效奖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已无银行贷款,而去年同期需支付
相应银行贷款利息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一贯采取较为保守和谨慎的研发项目资本化政
策,仅针对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未来目的明确,风险基本可控,并且很有可能具
备未来经济利益的研发项目进行资本化。因此,公司绝大部分的在研项目支出均
于产生时确认为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正积极推动研发项目进展,本期临床、材料
  及委外研发费用均有所上升,均为研发项目取得进展增加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
  投入导致支付金额增长明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海汉都
  增资及股权受让款项共计人民币 2.66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1、去年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2、去年同期公司借
  入银行信用贷款约人民币 5,100 万元,该贷款于去年下半年归还。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对医药行业的大力扶持,
  公司作为一家以研发新药为立足之本和使命的医药企业,从公司建立之初,就始
  终坚持项目的选择首先是为了满足临床治疗的缺失和不满意,项目的发展取决于
  项目能否体现出独特的治疗效果这样的评价体系。公司一直在仿创和首创的矛盾
  中寻求平衡的发展。目前公司已上市的产品和在研项目都表现出很好的发展前景
  和受政策变化影响较小的特点,多年的努力和极早的布局,已奠定了公司在新政
  策环境下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1、研发创新优势

                                                                  与行业技
                                            拟用适应   已取得的
技术平台       项目名称        注册分类                           术水平的
                                              症         进展
                                                                    比较
             抗 CD30 抗体    治疗用生物制                I期      国际领先
                                              肿瘤
               偶联药物        品1类                   临床研究     水平
 基因技术    抗 Trop2 抗体   治疗用生物制                I期      国际先进
                                              肿瘤
   平台        偶联药物        品1类                   临床研究     水平
             抗 Her2 抗体    治疗用生物制               临床前    国际先进
                                              肿瘤
               偶联药物        品1类                    研究        水平
                               化学药品                  IV 期    国际领先
光动力技术     海姆泊芬          1类                   临床研究   水平:全新
                                            鲜红斑痣
    平台     (Hemoporfin)                              美国注册   化合物、全
                               505(b)(1)
                                                         进行中   新适应症
                                           HPV 感染                    国际领先
                               化学药品                   II 期
           盐酸氨酮戊酸                    的宫颈疾                    水平:全新
                                 2.4 类                 临床研究
                                               病                        适应症
                                                                       国际领先
                               化学药品                   II 期
           盐酸氨酮戊酸                      痤疮                      水平:全新
                                 2.4 类                 临床研究
                                                                         适应症
                               化学药品                   临床前       国际先进
           盐酸氨酮戊酸                    脑胶质瘤
                                 2.2 类                   研究           水平
                               化学药品                                国际先进
           盐酸氨酮戊酸                    光角化病     临床前研究
                                 3类                                     水平
           盐酸多柔比星       原化学药品              国内一致性评价
               脂质体             6类                 和注册进行中     国际先进
                                             肿瘤
纳米技术   (Doxorubicin                                                  水平
                                505(j)                美国注册进行中
  平台       liposome)
           紫杉醇白蛋白        化学药品                   临床前       国际先进
                                             肿瘤
               纳米粒            4类                      研究           水平

                               化学药品     类风湿        I期          国际先进
            JAK1 抑制剂
                                 1类        关节炎      临床研究         水平
口服固体
制剂技术                                   特应性皮                    国际先进
            JAK1 抑制剂    化学药品 1 类                临床前研究
  平台                                         炎                        水平

                               化学药品                                国际先进
             奥贝胆酸                      肝胆疾病   确证性临床研究
                                 3类                                     水平

     2、技术平台优势

     参见本报告“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一)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3、产业推广优势

     公司坚持将学术推广作为市场营销的主要手段,公司维护的光动力技术微信
 公众交流平台,利用微信平台形成了皮肤科临床医生网上学术交流,医疗案例分
 享,标准化操作视频,医生和患者之间咨询解答互动活动等网络服务体系,已成
 为国内相对比较知名的医药企业专业公众号。同时公司亦在探索利用该平台丰富
 的医生资源,开拓新的销售模式以解决目前营销环境中的部分常见问题以及患者
 实际就诊中的一些常见困难。

     4、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遵循中国 cGMP 标准,并参考美国 FDA 和欧洲 EMA 之 cGMP 的要求
和指导原则,制定了完备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量控制是医药生产
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质量控制体系主要包含质控实验室控制、数据分析和
质量回顾、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等。

    为了落实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制定了包含标准管理程序、标准操作程序、标
准技术程序和标准操作记录等质量文件管理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 cGMP 数据
管理程序,其范围覆盖纸面数据和电子数据,以确保数据完整性,同时建立质量
风险管理流程,并系统地将其应用于整个质量管理领域。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
性和一致性,公司还对各项生产工艺进行持续验证。此外,公司生产人员均需经
过充分的培训后上岗,每个岗位根据其岗位要求进行培训、考核、资格确认。

    公司建立的一系列管理标准和操作规定,实现了符合高标准 cGMP 管理要
求下所有生产环节的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5、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优势

    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激励制度吸引了大批的技术人才加入公司,形成了成
熟的研发技术团队,这些技术团队即是公司核心技术平台的载体。公司核心管理
层的长期稳定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稳定、高效的核心技术团
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研发理念始终坚持在明确临床缺失和不满意的前提下,
以能否体现出独特的临床治疗效果作为新药研发立项及评价的决定性因素。此
外,公司亦会选择有技术壁垒的已上市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在满足临床需求的
前提下,达到差异化的竞争,有效利用研发资源和产能,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在上述研发理念的支持下,公司形成了基因工程技术平台、光动力技术平台、
纳米技术平台和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公司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
    (1)基因工程技术平台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立足于基因工程技术,针对严重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相继
开发了细胞因子类、融合蛋白类、单克隆抗体、抗体偶联药物类产品,并组建了
相关的技术平台。公司早年即实现了多项基因工程技术的转让,为公司早期的经
营发展贡献收入。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基因工程技术药物的产业化具有了可
行性基础。未来公司将加强基因工程技术平台项目的临床研究及注册,争取早日
实现基因药物的产业化。

    抗体偶联药物(ADC)是公司基因工程技术平台的重要研发方向。ADC 药
物因兼具小分子药物的强大杀伤力和单克隆抗体的靶向性,在过去十年间一跃成
为肿瘤靶向治疗的研究和发展热点。公司第一个 ADC 项目用于治疗肿瘤的注射
用重组人鼠嵌合抗 CD30 单克隆抗体-MCC-DM1 偶联剂(“CD30-DM1”)于报告
期内正进行 I 期临床试验;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抗 Trop2 抗体偶联药物(又称
“注射用 FDA018 抗体偶联剂”项目)于报告期内取得 CDE 核准签发的《药物临
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即将开展 I 期临床试验;治疗肿瘤的抗 Her2 抗体偶联药物
正进行临床前研究,将尽快申请临床。

    (2)光动力技术平台

    光动力疗法的科学探索始于二十世纪初,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真正应用于
人体临床,首个光敏药物于 1993 年批准上市。基于光动力治疗在无法治疗或干
预的一些癌前病变及非肿瘤疾病中的独特治疗学价值,且在国际上尚无科学标准
的前提下,公司于 1999 年前瞻性构建了光动力技术平台。

    公司光动力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公司多年来持续拓展基于光动力技术平
台的药物研发,光动力药物也是公司的重要产品群之一。公司光动力药物主要为
治疗尖锐湿疣的艾拉和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在研项目主要为海姆泊芬 IV
期临床试验及美国注册和盐酸氨酮戊酸适应症扩展项目等。

    公司在国际上率先将艾拉治疗尖锐湿疣适应症推向临床研究,成功于 2007
年取得注册批件并实现产业化,为传统的尖锐湿疣治疗领域提供了全新的治疗手
段,填补了尖锐湿疣的临床治疗缺失。公司的艾拉光动力治疗方案自 2013 年
起被收入人民卫生出版社《皮肤性病学》(第八版)教科书中,并在该教科书最
新的第九版中新增了关于痤疮治疗的应用。艾拉光动力治疗方案亦被收入中华
医学会发布的《尖锐湿疣诊疗指南(2014)》和《尖锐湿疣治疗专家共识(2017)》
中。

       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是公司光动力技术平台另一款重要产品,其于 2012
年获得国家化学药第 1.1 类新药证书,2016 年获得注册批件,2017 年实现产业
化。复美达是 ICH 监管机构成员范围内唯一被批准用于治疗鲜红斑痣的药物,
是集新作用机理、新化合物和新适应症一体的新药。基于其明显的技术优势、临
床优势,复美达的产业化为鲜红斑痣的治疗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海姆泊芬光
动力用于治疗鲜红斑痣亦被收入人民卫生出版社《皮肤性病学》(第九版)教科
书中。

       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光动力药物已体现出的一药多适应症及临床治疗新“手
术刀”等特点,根据光动力药物的治疗机制,进行宫颈癌前病变、痤疮等多项适
应症的拓展研究。公司正在进一步研究光动力治疗的分子机理和作用机制,寻找
新的光动力化合物以提高疗效和克服缺陷,同时也在探索不同光波长光的穿透力
与肿瘤治疗的关系等基础研究。与此同时,公司亦计划对已上市的药物开展国际
化注册,为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奠定基础。

       在该技术平台下,公司报告期内的在研项目为盐酸氨酮戊酸用于治疗 HPV
感染的宫颈癌前病变,目前该项目正处于 IIc 期临床研究;盐酸氨酮戊酸用于治
疗中重度痤疮的项目正在进行临床 II 期研究;盐酸氨酮戊酸用于治疗脑胶质瘤
的项目已完成临床前研究,将尽快申报临床;盐酸氨酮戊酸用于治疗光角化病的
项目正在进行临床前研究。

       (3)纳米技术平台

       纳米制剂不仅能提高药物的水溶性和生物利用度,还能利用其 EPR 效应靶
向输送抗肿瘤药物,达到增效降毒的效果。纳米制剂研发存在诸多技术壁垒:第
一,脂质体制剂形式复杂,上市药物少,难以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第二,优质
辅料欠缺,开发新型脂质的门槛较高,且价格较为昂贵;第三,产业化设备缺乏,
上市的脂质体因设计上的差别,使用技术和生产工艺大相径庭,其生产设备多为
厂家定制;第四,质量控制难,脂质体的制备方法多且工艺复杂,质量控制点较
多,质量一致性的保障难度较大。公司在国内脂质体药物仅有基础研究而未有产
业化应用的背景下开启了脂质体药物的研发,逐步建立了纳米技术平台。

       在该技术平台下,公司治疗肿瘤的里葆多于 2009 年上市销售,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亦于 2019 年开始启动国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究。治
疗肿瘤的紫杉醇白蛋白纳米粒项目已在大规模生产工艺上取得了突破,考虑到未
来招标采购的生产能力的问题,该项目的生产线将重新建造,并在完成后尽快开
展临床一致性评价研究并申请生产批件。

       (4)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

       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成功实现了数款药品的产业化,但依然存在产业化
项目周期较长、空窗期较多的问题。近年来,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考虑,公
司建立了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并正在开发多个具有独特临床治疗价值的新药
和仿制药,以实现缩短公司产业化项目周期的目的。小分子靶向药物、特殊口服
制剂均为当今新药高度关注的研究领域,公司在研项目中有多个具有独特临床治
疗价值的新药和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将是公司长期发展的基础技术平台之
一。

       在该技术平台下,公司治疗肝胆疾病的奥贝胆酸已在中国大陆取得了相应的
发明专利并已进入临床一致性评价研究。该项目是仿制美国一种治疗原发性胆汁
性肝硬化(PBC)的全球化上市药物,中国作为肝胆疾病高发的国家,市场容量
庞大。同时,公司开展的小分子靶向药物 JAK1 选择性抑制剂是一个已确认对自
身免疫疾病具有巨大治疗价值的研究领域,公司期待可以发现一个具有治疗学优
势的创制新药(me-better)产品。公司报告期内的在研项目 JAK1 抑制剂用于治
疗类风湿关节炎项目,目前正开展 I 期临床研究;用于治疗肝胆疾病的奥贝胆酸
项目于报告期内获得 CDE 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正在开展临
床研究。

       (二)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2021 年 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复旦张江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
关于注射用帕瑞昔布钠的《药品注册证书》,该药物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
的审评标准获批上市;

    2、2021 年 4 月,公司奥贝胆酸项目(奥贝胆酸片-规格:5mg、10mg)的
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该药物是化学药品 3 类仿制药,其首个目标适应症为原
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并于 2021 年 7 月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3、2021 年 4 月,公司抗 Trop2 抗体交联药物,又称“注射用 FDA018 抗体偶
联剂”项目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并于 2021 年 6 月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
通知书》。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9                 0                   111               56
实用新型专利                  1                 3                    37               27
外观设计专利                  0                 1                     5                   5
 软件著作权                   9                 9                    20               15
    其他                      0                 0                     0                   0
    合计                   19                  13                   173              103
    注:发明专利中,包含公司与泰州复旦张江共同持有的专利共 8 个。

    (三)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98,267,565    54,373,006                   80.73
        资本化研发投入                    9,236,142     2,530,230                  265.03
           研发投入合计               107,503,707      56,903,236                   88.9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6.94         24.15      增加 2.79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8.59          4.45     增加 4.14 个百分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2 号),同意上
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4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967.6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32.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
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5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698.77 万元,2021 年上
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430.33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为 60,155.9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 455979787895    216,018,735.2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121907535710633 145,961,539.8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62020060260 239,578,702.69
                          合计                          601,558,977.73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王海波         董事会主席、总经理         57,886,430            5.55%
         苏勇            董事、副总经理           22,312,860            2.14%
        赵大君           董事、副总经理           19,260,710            1.85%
         李军               副总经理               7,215,260            0.69%

(二)间接持股情况

       1、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 A
股发行战略配售计划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类别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王海波                  执行董事                     99.42
          苏    勇                执行董事                     79.61
          赵大君                  执行董事                     79.61
          余岱青                职工代表监事                   29.84
          王罗春                职工代表监事                   23.87
          李    军              高级管理人员                   59.67
          甘益民                高级管理人员                   59.67
          杨小林                高级管理人员                   59.67
          薛    燕              高级管理人员                   59.67
          张文伯                核心技术人员                   45.71
          陶纪宁                核心技术人员                   21.84
          蒋剑平                核心技术人员                   42.73
          沈毅珺                核心技术人员                   17.90
       2、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上海志渊、上海诚渊、上海达渊员工持
股平台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类别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余岱青                职工代表监事                   80.00
          王罗春                职工代表监事                   117.00
          李    军              高级管理人员                   394.00
          甘益民                高级管理人员                   189.50
          杨小林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
          薛    燕              高级管理人员                   165.00
          张文伯                核心技术人员                   131.00
          陶纪宁                核心技术人员                   93.00
          蒋剑平                核心技术人员                   100.00
          沈毅珺                核心技术人员                   56.00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乾国                 彭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