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地信: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7-1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元地理信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正元地信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5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9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3,490.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4,643.27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28,846.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5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6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产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
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
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收益凭证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
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
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
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严格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6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3,6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6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元地信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正元地信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