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地信:正元地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独立意见2023-04-2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总法律顾问刘海霖先生兼任首席合规官的提名、聘任
符合《公司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刘海霖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资格和能力,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刘海霖
先生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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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首席
合规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席月民 解小雨 马 飞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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