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亚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08-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
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
机构”)对航亚科技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获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对关联方无
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精工”)预计的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合计不超过 250 万元。
现因公司相关业务量的增加,公司拟追加与泛亚精工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 350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1、公司预计与关联方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2、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
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3、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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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4、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原 2021 2021 年 1 月 1 日 现 2021
关联交易 本次增加
关联人 年度预计 至 2021 年 6 月 30 年度预 增加原因
类别 预计额度
额度 日实际发生金额 计额度
接受关联 无锡市泛
相关业务
人提供的 亚精工有 250.00 180.39 350.00 600.00
量增加
劳务 限公司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人 无锡市泛亚精
500.00 66.00 公司产能充足,外协减少
提供的劳务 工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谢康伟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757302561L
住所/办公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 62 号地块(东裕村小区)
汽轮机和燃汽轮机配件、机械零部件的加工;精密模具、航
经营范围 空器零配件(不含螺旋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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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郁晓春、沈稚辉
2020 年度总资产为 5300 万元,净资产为 2200 万元,实现
业绩状况
营业总收入 2500 万元,净利润 200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名称 关联关系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监事沈稚辉持股 30.10%
(三)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
就上述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
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外协加工),
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
况与其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泛亚精工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
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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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
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泛亚精工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
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追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
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航亚科技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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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雪岩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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