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微电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8-14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
 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
 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
集资金专户上的募集资金余额共50,854.4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16,884.23                 16,508.27
 2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14,296.31                 13,977.98
 3       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32.02                  8,635.36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1,732.80
               合计                        52,012.56                 50,854.4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
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
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
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
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制定
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管理与监督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
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
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
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