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微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2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2 年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
士。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主要职责是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
查和评价等。
     目前,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任世驰、陈建、柳锦春,其中
任世驰、柳锦春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多数,任世驰为会计专业人士,由任
世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
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
确认。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
                     2022 年 3 月 14   3、《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1      委员会第七
                           日          案》
          次会议
                                       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1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5、《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2
 2       委员会第八                     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2 年第二季度工
                            日
           次会议                       作计划及 2022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第一届审计
                      2022 年 8 月 19   2、《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3       委员会第九
                            日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2 年上半年度工

                                        作总结和下半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
                      2022 年 10 月
 4       委员会第十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 日
           次会议


     三、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
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
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内部审计计划及审计结果进行了指
导,审阅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
缺陷。
     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认真听取公司治理层有关内控进展

                                           2
情况汇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发布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调整,以及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差错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
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
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
各项相关规定严格行使相应权利,积极履行各项义务,强化职能,向董事会负责,促
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
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和公司关联交易
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慎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

                                     3
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升坚持不懈。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