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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微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3-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
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天
微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
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
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万元,少于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012.5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
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16,884.23                  16,508.27
 2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14,296.31                  13,977.98
 3       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32.02                   8,635.36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1,732.80
                合计                        52,012.56                  50,854.4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
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
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
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并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并且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洪波                    唐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