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裕太微 688515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文倩 穆远梦 电话 021-50561032*8011 021-50561032*8011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电子信箱 ytwdz@motor-comm.com ytwdz@motor-comm.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797,553,304.56 1,945,637,227.02 -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90,234,427.77 1,827,144,785.42 -7.4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54,676,454.00 108,461,309.92 4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8,428,810.24 -82,760,890.12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3,157,247.13 -99,931,240.24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5,414,389.25 -69,424,483.59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14 -6.06 减少0.0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6 -1.13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6 -1.13 不适用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87.00 90.56 减少3.56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3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 持股 持有有限 持股 通借出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售条件的 数量 份的限售 结的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3 境内自然 史清 12.41 9,930,840 9,930,840 9,930,840 无 0 人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 其他 10.14 8,109,120 8,109,120 8,109,12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欧阳宇飞 9.18 7,345,440 7,345,440 7,345,440 无 0 人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 境内非国 6.97 5,573,820 0 0 无 0 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李海华 6.21 4,965,420 0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唐晓峰 5.28 4,220,400 4,220,400 4,220,400 无 0 人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 其他 2.28 1,822,080 0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移股权基金(河北雄 安)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1.65 1,320,000 1,320,000 1,320,000 无 0 伙) 上海璇立企业管理合 其他 1.62 1,295,520 0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1.55 1,243,768 0 0 无 0 合伙) 1、欧阳宇飞、史清、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唐晓峰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2、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说明 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或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