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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3-010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总
                                   1
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金额
 裁)人
           金亚科技、周                   预计 4,500 万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投资者                       2014 年报
           旭辉、立信                          元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2015 年重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
           保千里、东北
                            组、2015 年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80 万元
                            报、2016 年                   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估、立信等
                                 报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执     开始为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乔琪            1999 年             1999 年        2002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施丹华          2010 年             2010 年        2003 年            2019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徐萍            2001 年             2001 年        2003 年            2019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乔琪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丹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2 年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 年-2022 年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2022 年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2 年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2 年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 年-2022 年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             2023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3.00          53.00                  0.0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不适用           21.20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能够遵

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

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

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自 2019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既往的审

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

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续聘立信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提交了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资料,会议材料要素完备。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

进一步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经过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

事认为,立信的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立信自 2019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既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

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

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延续性。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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