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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川物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5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有
关文件后,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之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
合规。综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流动
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
法合规。综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玉周                         王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