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秦川物联: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我们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宗旨,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2 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五分之二,其中 1 名会计专业人
士、1 名行业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简历如下:

    李玉周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会计学
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 年 7 月至 1990 年 5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讲师;1990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5 年 8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独立董
事;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四川准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
今,任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新健康
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浩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计算机软
件与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铝公司西南
铝业集团薄板分厂工程师;2003 年 7 月至今,任重庆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任讲
师、副教授、教授;2015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佰浩鑫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独立董事。

     (二)在本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在相关委员会中担任了重要的职务。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李玉周: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成都秦川物
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我 2020 年度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 1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00 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王浩: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李玉周      8        8       8        0       0        否           1
 王 浩       8        8       7        0       0        否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
挥各自专业作用。报告期内,我们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因此,我们对 2021 年度董事会的
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我们作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
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召集和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三)与管理层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人员与董事会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同时,公司在每次
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关键性
进展情况及时通报,使我们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为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购重组情况、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外部审计机构沟
通情况、外部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公司及股东履行
承诺情况、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
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持
续到 2021 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相关事项的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持续、稳定,未发生变动。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统一的
薪酬体系框架下制定的,并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通过。高管的薪
酬与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和个人业绩挂钩,有利于调动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
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0 年年度股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5,200,000.00 元(含税),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4.60%。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的要求,切实的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
了 2 则定期报告,2 则季度报告,22 则临时公告。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遵
循了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
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各自任期内的
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待决策事项进行了提前了解和认真研究,
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同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
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忠实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玉周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