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成都秦川物 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 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 明: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持 续到 2021 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玉周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