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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川物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9-17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2-02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
扩建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 年 11 月”调整为“2023 年 3 月”;
同意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 年 7 月”调
整为“2023 年 3 月”;同意将“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预计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2022 年 7 月”调整为“2022 年 11 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
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00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1.3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75,8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
民 币 59,220,601.00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16,639,399.00 元。2020 年 6 月 23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川华信验(2020)第 0046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 创 板 上 市 公 告 书 》 ;2022 年 7 月 12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新设子公司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2
                                                                                            原计划达到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年 8 月 3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定可使用
号                                额           资金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日投入金
                                                                                            状态日期
                                                                                  额
1     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
                                 40,892.00       23,274.40        23,274.40   13,428.10      2022 年 11 月
      地改扩建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
2                                 3,565.69        3,565.69         3,565.69      919.70       2022 年 7 月
      目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
3                                 6,857.78        6,857.78         1,061.28      622.06       2022 年 7 月
      级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7,000.00    6,993.88                  -
5     智能燃气表腔体项目                   -                -      6,000.00      281.29      2023 年 12 月
            合计               58,315.47        40,697.87        40,901.37    22,245.03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663.939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为 966.07 万元;(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和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新

     设子公司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服务

     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中“营销业务部升级与新建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796.50 万元以

     及部分超募资金 203.50 万元,合计金额 6,000.00 万元投资于新项目“智能燃气表腔体项
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变更募投项目暨新设子公司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2022 年 11 月      2023 年 3 月
  2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022 年 7 月       2023 年 3 月
  3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2022 年 7 月       2022 年 11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受多方面因素的
影响,与原定建设计划相比,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
扩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
目”的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

      进度不及预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反复影响以及 2022
年高温限电政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及规划、合同签署、方案设计和执行进度、
付款进程有所放缓,项目进度有所影响,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
所延迟。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同时,结合实际情况,
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将“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
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长至 2023 年
3 月;将“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
长至 2022 年 11 月。

      三、本次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信息化系
统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投
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秦川物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