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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瑞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思瑞浦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
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思瑞浦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思瑞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浦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思瑞浦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0 年度思瑞浦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2020 年度思瑞浦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思瑞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1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思瑞浦依照相关规定健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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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员的行为规范等                           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思瑞浦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思瑞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浦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思瑞浦严格执行信息披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思瑞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0 年度,思瑞浦及其控股股东、实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0 年度,思瑞浦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0 年度,思瑞浦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
     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2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4                                             2020 年度,思瑞浦未发生前述情况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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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16                                           2020 年度,思瑞浦不存在前述情形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
       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
       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市场竞争风险

      模拟集成电路行业正快速发展,良好的前景吸引了诸多国内企业试图进入
这一领域,行业内厂商则在巩固自身优势基础上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市场竞争正
在加剧。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品牌建设,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取得了
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已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公司与行业内国
际大型厂商相比,各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



                                        3
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则公司的行业
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相较于公司拥有近千种芯片型号的情况,模拟集成电路行业内的领
先企业,如德州仪器和亚德诺,拥有上万甚至十几万种模拟芯片产品型号,几乎
涵盖了下游所有应用领域。一旦这些领先企业采取强势的市场竞争策略,将其与
公司产品同类的竞品价格下调,将令公司陷入营业收入下降甚至被迫降价的被动
局面。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模拟芯片拥有“品类多,应用广”的特点,国际知名的模拟集成电路厂商
一般拥有广泛且分散的客户资源。相较于国际知名厂商,公司目前的规模较小,
产品品类较少。为集中优势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公司主要选择为通信和工业类
客户提供模拟芯片产品,公司下游如通信等行业拥有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和厂商
集中度较高的现实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为 39,986.41 万元,占本年度营
业收入的比例为 70.59%,集中度相对较高。同时,公司第一大客户系公司关联
方,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销售金额为 31,157.71 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55.00%。

    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并持续获得订单或公
司与该客户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生较大变化,
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
信经营、采购战略发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
体系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三)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采用 Fabless 模式经营,供应商包括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报告期
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的采购关系。由于集成电路行业的特殊性,晶圆厂
和封测厂属于重资产企业而且市场集中度很高,掌握先进工艺的厂商数量更少。


                                   4
行业内,单一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出于工艺稳定性和批量采购成本优势等方面的
考虑,往往仅选择个别晶圆厂和封测厂进行合作,因此受到公司目前规模的制约,
公司的供应商呈现较为集中状态。

    2020 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的金额为 24,830.93 万元,占本年度
采购金额的比例为 96.73%,占比相对较高。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向第一大供应
商的采购金额为 9,072.84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为 35.34%。若未来公司的
主要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可能导致供应商
不能足量及时出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供应链产能紧张的风险

    集成电路作为智能设备最关键的组成部分,2020 年度由于疫情带动了线上
需求,社会对数据中心服务器和智能终端芯片的需求快速上升,全球主要集成电
路制造生产线均出现产能紧张的情况。同时,受到近年来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
国内客户对于产品国产替代需求旺盛。以上原因导致晶圆及封测产能较为紧张。

    在上述产能紧缺的大背景下,若公司无法自晶圆及封测端持续获取稳定、
充足的产能支持,则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产品质量风险

    芯片产品的质量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基础。公司已经建立并执行了较为完
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但由于芯片产品的高度复杂性,公司无法完全避免产品质量
的缺陷。若公司产品质量出现缺陷或未能满足客户对质量的要求,公司可能需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
的产品质量问题亦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客户关系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公
司业务经营与发展。

    (六)经营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试图制约中
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国和他国法律,但国际局势瞬息万变,
一旦因国际贸易摩擦导致公司业务受限、供应商无法供货或者客户采购受到约束,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5
    2019 年 5 月,美国商务部将若干中国公司列入“实体名单”;2020 年 5 月,
美国商务部修订直接产品规则(Foreign-Produced Direct Product Rule),进一步
限制部分中国公司获取半导体技术和服务的范围。公司的客户主要以境内企业为
主,上述外部因素可能导致公司为若干客户提供芯片产品和服务受到限制。公司
的部分供应商无可避免地使用了美国设备或技术,可能导致其为公司供货或提供
服务受到限制。

    此外,公司 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系华为旗下投资平台,美国商务部已将华
为列入“实体清单”,该等情形下,公司业务存在被美国政府施加限制的风险,
甚至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修订的规则中,仍然有许多
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其具体影响的程度,目前尚未能准确评估。一旦中美贸易摩
擦加剧,公司可能面临经营受限、订单减少的局面,若公司未能成功拓展新客户,
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公司的营业收入下滑超过上年度 50%以上的情况,令公司的
经营业绩从盈转亏。因此,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

    (七)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涵盖产品的整个工艺流程,对公司控制生产成本、改善产品
性能和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如果因个别人员保管
不善、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失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
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
在逐步实施。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研发过程中关键技
术未能突破、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公司的预期,致使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
市场认可,产品营销网络开拓不利,则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面临不能按期完成
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实施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将陆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导致相应的折旧增加。如果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
后盈利水平不及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
营业收入(元)                   566,488,517.74      303,575,905.57              8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792,135.90       70,980,244.01             158.9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7,396,557.38       65,428,547.98             155.8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399,944.06       -5,317,129.94             不适用
(元)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73,757,155.90     218,983,263.06            1,075.32
(元)
资产总额(元)                  2,664,233,860.30     285,939,179.19             831.75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83               1.67            69.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83               1.67            6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2.57               1.54            66.88
收益(元/股)
                                                                        减少 31.15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37           52.52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减少 28.97 个百
                                             19.45           48.42
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减少 2.56 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63           24.19
                                                                                   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648.85 万元,同比增长 86.61%,主要
系 2020 年度主营业务保持快速发展,信号链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电源产品收入
稳步提升。



                                      7
    2、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同比增长 158.93%,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55.85%,主要系 2020 年
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

    3、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增长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大
幅增加所致。

    4、2020 年末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较期初增长 831.75%
和 1,075.32%,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三季度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
额 214,574.66 万元,增加股本和股本溢价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2020 年度这三个指标分别较期初增长 69.46%,69.46%和 67.53%,主要系报告期
营业收入大幅上升,净利润增加、盈利能力提升所致。

    6、2020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分别较期初减少 31.15 个百分点和 28.97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于三季
度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使得公司净资产大幅上升所致。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坚持自主创新和多方位技术研发策略,研发实力持续增强。

    公司自创立起一直坚持正向设计,创新为公司核心企业文化之一。公司长
期聚焦高性能、高质量和高可靠性的产品研发策略并持续投入资源,同时将此策
略贯穿于所有的产品研发方向。经过多年积累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严格的研发
流程并积累了较多数量的模拟 IP。不断完善的研发流程保证了公司研发项目的
质量和多维度的竞争力。积累的模拟 IP 赋能公司有能力完成更加复杂功能的芯
片产品设计。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 300 余款的新产品,其中既有模拟信号链领
域的增量产品,也有模拟电源领域的新产品系列,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服务客户
的能力。

    (二)不断完善整体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可靠性持续提升。



                                   8
    秉承“有效成本,零缺陷,零失误”的总体质量管理方针,公司持续改进
并完善整体质量管理体系和关键流程,使得公司在高质量交付上的能力持续提高。
公司按照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的国际标准建立了严格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部分
企业内部标准高于国际标准,并在产品的研发、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仓储和成
品管理各个环节建立了对应的质量标准和保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客户的高
质量交付能力。

    (三)加速凝聚优秀人才,团队优势进一步巩固。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持续大力度吸引海内外的优秀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各
个关键领域的人才持续增加。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员,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数占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员工总数的 92%,该项激励措施将进
一步调动员工更大的积极性,为公司业务的高效发展提供长期动力。

    (四)整合客户及供应链资源,发挥行业资源优势。

    公司与行业内头部的优质供应厂商多年长期合作,已经形成良好的长期战
略合作关系,合作意愿与合作力度持续加强。同时公司秉持代理分销为主,直销
为辅的销售策略,与业内主要分销商以及龙头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加强,为公司
覆盖更加广泛的客户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0 年度,公司继续深耕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领域,持续开展
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保持原有竞争优势。此外,公司在 2020 年 9 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
融资渠道方面具备了一定的优势。

    综上,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自创立起一直坚持自主创新,创新为公司核心企业文化之一。公司长
期聚焦高性能、高质量和高可靠性的产品研发策略并持续投入资源,同时将此策
略贯穿于所有的产品研发方向。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122,542,092.02 元,

                                   9
较 2019 年度研发支出增长 66.9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增
加,职工薪酬和股份支付大幅上升。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进行技术拓展,
并有多项核心技术获得突破。其中,高压隔离技术,未来有望对包括接口在内的
多个产品线产生积极影响。另外,电源管理领域的不同产品线各有核心技术获取,
公司在该领域的大力投入初显成效。报告期内,公司新增 40 项发明专利申请,
新获取 11 项发明专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71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31,42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共计 16,190.14
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15,229.86 万元。扣除所有发行费用人
民币合计 16,845.3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4,574.66 万元。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账金额 215,229.8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2020)第 081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 214,574.6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178.70 万元,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178.70 万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


                                    10
续费净额为 42.28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42.28 万元,本年度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1,261.47 万元,
累计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1,261.47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211,354.92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95,00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16,354.92 万元
(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事项                              金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215,229.86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5,178.7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2.28

   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                                               1,261.47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95,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116,354.92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瑞浦微
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
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思瑞
浦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与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三方协议与《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 年度,三方协议

                                     11
正常履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ZHIXU ZHOU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703,790          8.38%
 FENG YING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322,390          7.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具
体如下:

   姓名         人员性质          持股企业               间接持股情况
                                               何德军为棣萼芯泽普通合伙人,并持有
                                  棣萼芯泽
                                                       其 13.2989%的份额
             董事、核心技术人                  何德军为德方咨询普通合伙人,并持有
  何德军                          德方咨询
                     员                                其 2.8866%的份额
                                思瑞浦专项资      何德军持有思瑞浦专项资管计划
                                  管计划                  8.91%的份额
                                               章晓军为金樱投资普通合伙人,并持有
                                                          其 1%的份额;
                                                章晓军之配偶陈旭梅直接持有金樱投
                                               资 49%的份额,并通过苏州金樱投资管
  章晓军          董事            金樱投资      理有限公司持有金樱投资 0.49%的份
                                                               额;
                                                章晓军之子章晨健直接持有金樱投资
                                               49%的份额,并通过苏州金樱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金樱投资 0.51%的份额
                                               李亚军持有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28%股权,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
  李亚军          监事            嘉兴君齐
                                               司为嘉兴君齐的普通合伙人,并持有其
                                                           0.15%份额
                                                 陈峰持有安固创投 64.5%的股权;
   陈峰           监事            安固创投     陈峰之母金光妙持有安固创投 23%的
                                                             股权;


                                       12
  姓名          人员性质       持股企业                间接持股情况
                                             陈峰之弟陈辉持有安固创投 11.5%的股
                                                             权
                               棣萼芯泽      刘国栋持有棣萼芯泽 1.5789%的份额
  刘国栋          监事        思瑞浦专项资     刘国栋持有思瑞浦专项资管计划
                                管计划                 8.91%的份额
                               棣萼芯泽      李淑环持有棣萼芯泽 7.8947%的份额
  李淑环       董事会秘书     思瑞浦专项资     李淑环持有思瑞浦专项资管计划
                                管计划                 9.90%的份额
                               棣萼芯泽       文霄持有棣萼芯泽 7.8947%的份额
  文霄         财务负责人     思瑞浦专项资   文霄持有思瑞浦专项资管计划 3.96%
                                管计划                   的份额
                               棣萼芯泽      吴建刚持有棣萼芯泽 7.8947%的份额
  吴建刚       核心技术人员   思瑞浦专项资     吴建刚持有思瑞浦专项资管计划
                                管计划                 9.90%的份额
                               德方咨询      朱一平持有德方咨询 8.3331%的份额
  朱一平       核心技术人员   思瑞浦专项资     朱一平持有思瑞浦专项资管计划
                                管计划                 7.92%的份额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其
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的情况。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
司股份均不存在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志君                      薛 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