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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瑞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3-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思瑞浦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思瑞浦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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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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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浦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思瑞浦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1 年度思瑞浦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2021 年度思瑞浦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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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思瑞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1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思瑞浦依照相关规定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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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思瑞浦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思瑞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浦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思瑞浦严格执行信息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思瑞浦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1 年度,思瑞浦及其控股股东、实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1 年度,思瑞浦及其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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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1 年度,思瑞浦不存在应及时向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2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14                                              2021 年度,思瑞浦未发生前述情况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
         量。                                     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16                                              2021 年度,思瑞浦不存在前述情形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 出现亏损 或营业利 润比 上 年同期 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市场竞争风险

       模拟集成电路行业正快速发展,良好的前景吸引了诸多国内企业试图进入
这一领域,行业内厂商则在巩固自身优势基础上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市场竞争正
在加剧。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品牌建设,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取得了
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已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公司与行业内国
际大型厂商相比,各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

                                          3
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则公司的行业
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相较于公司拥有千余种芯片型号的情况,模拟集成电路行业内的领先
企业,如德州仪器和亚德诺,拥有上万甚至十几万种模拟芯片产品型号,几乎涵
盖了下游所有应用领域。一旦这些领先企业采取强势的市场竞争策略,将其与公
司产品同类的竞品价格下调,将令公司陷入营业收入下降甚至被迫降价的被动局
面。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模拟芯片拥有“品类多,应用广”的特点,国际知名的模拟集成电路厂商一
般拥有广泛且分散的客户资源。相较于国际知名厂商,公司目前的规模较小,产
品品类较少。为集中优势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公司主要选择为通信、泛工业等
领域客户提供模拟芯片产品,公司下游如通信等行业拥有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和
厂商集中度较高的现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为 89,478.22 万元,占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7.49%,集中度相对较高。

       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并持续获得订单或
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较大
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
况和资信状况及经营、采购战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在主要客户的
供应商体系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采用 Fabless 模式经营,供应商包括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报告期
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的采购关系。由于集成电路行业的特殊性,晶圆厂
和封测厂属于重资产企业而且市场集中度很高,掌握先进工艺的厂商数量更少。
行业内,单一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出于工艺稳定性和批量采购成本优势等方面的




                                      4
考虑,往往仅选择个别晶圆厂和封测厂进行合作,因此受到公司目前规模的制约,
公司的供应商呈现较为集中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的金额为 56,842.02 万元,占本报
告期采购金额的比例为 92.83%,占比相对较高。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向第一大
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 25,647.04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为 41.89%。公司的主
要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可能导致供应商不
能足量及时出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供应链产能紧张的风险

    集成电路作为智能设备最关键的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疫情带动了线上需
求,社会对数据中心服务器和智能终端芯片的需求快速上升,全球主要集成电路
制造生产线均出现产能紧张的情况。同时,受到近年来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国
内客户对于产品国产替代需求旺盛。以上原因导致晶圆及封测产能较为紧张。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晶圆成本和封装及测试成本构成。晶圆成本和封装及
测试成本的变动将影响主营业务成本,进而影响毛利率和公司的净利润。

    目前,全球晶圆代工仍呈现产能紧张的态势,多家晶圆代工厂陆续向其客户
发出涨价通知。受限于技术水平、资本规模等因素,全球范围内符合公司技术、
交期等要求的晶圆供应商数量较少,拓展新的晶圆产能仍需要较长时间,公司晶
圆采购受限于晶圆制造厂商的产能与生产排期。

    若未来晶圆产能紧张形势延续,且公司无法自晶圆及封测端持续获取稳定、
充足的产能支持,或晶圆采购价格持续上涨且公司无法通过价格传导或产品结构
升级消化相关影响,或出现晶圆制造厂商改变对公司的信用政策或支持力度等情
形,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品交期、市场拓展或现金流等造成不利影响。

    (五)产品质量风险

    芯片产品的质量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基础。公司已经建立并执行了较为完
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产品线的持续拓展,部分新产品(如车规类产品)
有着更高的性能和质量要求。由于芯片产品的高度复杂性,公司无法完全避免产
品质量的缺陷。若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能力无法跟随业务发展持续完善并为产品研


                                   5
发与技术创新护航,导致产品质量出现缺陷或未能满足客户对质量的要求,公司
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
时,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亦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客户关系等造成负面影响,
不利于公司业务经营与发展。

    (六)经营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 随着国际贸易摩擦的加剧,美国
商务部已将多家中国企业和机构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并且不断扩
大“实体清单”名单,加强对“实体清单”的限制。公司的客户主要以境内企业
为主,上述外部因素可能导致公司为若干客户提供芯片产品和服务受到限制。公
司的部分供应商无可避免地使用了美国设备或技术,可能导致其为公司供货或提
供服务受到限制。

    一旦国际贸易摩擦的状况持续或进一步加剧,公司可能面临经营受限、订单
减少或供应商无法供货等局面,若公司未能及时成功拓展新客户或供应商,极端
情况下可能出现公司的营业收入下滑,令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下降。因此,
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

    (七)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涵盖产品的整个工艺流程,对公司控制生产成本、改善产品性
能和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如果因个别人员保管不
善、工作疏漏、外界窃取或供应商管控不当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失密,可能导致
公司竞争力减弱,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
在逐步实施。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研发过程中关键技
术未能突破、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公司的预期,致使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
市场认可,产品营销网络开拓不利,则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面临不能按期完成
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实施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
     此外,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将陆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导致相应的折旧增加。如果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
后盈利水平不及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
 营业收入(元)                 1,325,948,910.93      566,488,517.74            13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3,535,565.13       183,792,135.90            141.3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68,991,312.52       167,396,557.38            120.4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741,017.63       226,399,944.06              6.78
 (元)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75,652,645.25     2,573,757,155.90            23.39
 (元)
 资产总额(元)                 3,441,924,735.80     2,664,233,860.30            29.19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54                 2.83          95.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5.53                 2.83          95.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4.61                 2.58          78.68
 收益(元/股)
                                                                           减少 5.80 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7             21.37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减少 6.52 个
                                             12.95             19.47
 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增加 1.07 个
                                             22.70             21.63
 (%)                                                                          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7
    1、2021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4.06%,主要系报告期内市场需求旺盛,
信号链与电源管理芯片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2、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141.32%及 120.43%,主要系 2021 年度营业收
入大幅上升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
别同比增长 95.76%、95.41%及 78.68%,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上升,净利
润增加、盈利能力提升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坚持自主创新和多方位技术研发策略,研发实力持续增强。

    公司自创立起一直坚持自主创新,创新为公司核心企业文化之一。公司长期
聚焦高性能、高质量和高可靠性的产品研发策略并持续投入资源,同时将此策略
贯穿于所有的产品研发方向。经过多年积累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研发流程并积
累了较多数量的模拟 IP。不断完善的研发流程保证了公司研发项目的质量和多
维度的竞争力。积累的模拟 IP 赋能公司有能力完成更加复杂功能的芯片产品设
计。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 400 余款的新产品,其中既有模拟信号链领域的增量
产品,也有模拟电源领域的新产品系列,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

    (二)不断完善整体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可靠性持续提升。

    秉承“有效成本,零缺陷,零失误”的总体质量管理方针,公司持续改进并
完善整体质量管理体系和关键流程,使得公司在高质量交付上的能力持续提高。
公司按照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的国际标准建立了严格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部分
企业内部标准高于国际标准,并在产品的研发、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仓储和成
品管理各个环节建立了对应的质量标准和保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客户的高
质量交付能力。

    (三)加速凝聚优秀人才,团队优势进一步巩固。



                                   8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持续大力度吸引海内外的优秀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各
个关键领域的人才持续增加。公司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进一步调动
了员工的积极性,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增强了公司在吸引、凝聚人才
方面的综合竞争力,有助于为公司业务的高效发展提供长期动力。

    (四)整合客户及供应链资源,发挥行业资源优势。

    公司与行业内头部的优质供应厂商多年长期合作,已经形成良好的长期战
略合作关系,合作意愿与合作力度持续加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经销商渠
道建设,持续扩充经销商队伍。通过与业内主要经销商开展紧密合作,不断加大
客户群覆盖。

    综上,2021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自创立起一直坚持自主创新,创新为公司核心企业文化之一。公司长期
聚焦高性能、高质量和高可靠性的产品研发策略并持续投入资源,同时将此策略
贯穿于所有的产品研发方向。2021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300,969,068.30 元,较
2020 年度研发支出增长 145.6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增
加,职工薪酬和股份支付大幅上升。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进行技术拓展,
高精度模拟芯片性能继续提升,主要技术突破与进展如下:逐次逼近模数转换
(ADC)技术达到 16 比特,其非线性误差(INL/DNL)低于 1LSB;数字高压隔
离产品获得客户认可,多种高压隔离接口产品的研发正在开展;电源管理领域的
核心技术日益完善,品类更加丰富,研发人数与产品数量快速增加;加大投入针
对特定应用的高性能模拟前端(AFE)研发;汽车电子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已经初
步完成,开始功能安全体系建设,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新增 25 项
发明专利申请,新获取 8 项发明专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9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71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31,42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共计 16,190.14
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15,229.86 万元。扣除所有发行费用人
民币合计 16,845.3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4,574.66 万元。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账金额 215,229.8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2020)第 081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3,810.2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8,988.98 万元,2021 年度收
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75.06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
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17.34 万元,2021 年度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
投资收益为 5,734.13 万元,累计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人
民币 6,995.6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3,353.82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
金额为 173,0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53.82 万元(含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事项                               金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215,229.86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48,988.9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7.34


                                      10
                      事项                              金额
 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                                               6,995.60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173,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353.82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思瑞浦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
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思瑞浦上海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协议和四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1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ZHIXU ZHOU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703,790          8.36%
  FENG YING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322,390          7.8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人员性质         持股企业             间接持股情况
                                             何德军为棣萼芯泽普通合伙人,并持
                                  棣萼芯泽
               监事、核心技术                      有其 14.9246%的份额
  何德军
                   人员                      何德军为嘉兴相与普通合伙人,并持
                                  嘉兴相与
                                                     有其 3.5122%的份额
                                             章晓军为金樱投资普通合伙人,并持
                                                     有其 1%的份额;
                                             章晓军之配偶陈旭梅直接持有金樱投
                                             资 98.00%的份额,并通过苏州金樱
  章晓军           董事           金樱投资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樱投资
                                                       0.49%的份额;
                                             章晓军之子章晨健通过苏州金樱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樱投资 0.51%的
                                                            份额
                                             李亚军控制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29.47%股权,上海临芯投资管理
  李亚军           监事           嘉兴君齐
                                             有限公司为嘉兴君齐的普通合伙人,
                                                     并持有其 0.15%份额
  李淑环        董事会秘书        棣萼芯泽   李淑环持有棣萼芯泽 8.8597%的份额
   文霄         财务负责人        棣萼芯泽    文霄持有棣萼芯泽 8.8597%的份额
               副总经理、核心
  吴建刚                          棣萼芯泽   吴建刚持有棣萼芯泽 8.8597%的份额
                 技术人员
                                              朱一平持有嘉兴相与 10.1395%的份
  朱一平        核心技术人员      嘉兴相与
                                                            额
  冷爱国         副总经理         棣萼芯泽   冷爱国持有棣萼芯泽 8.8597%的份额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其
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的情况。




                                       12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
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志君                      薛 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