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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2022-05-2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思瑞浦微电子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截止预留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截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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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5 月 19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 365.38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4194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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