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所审议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
真的审核,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
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等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
2、公司本次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聘任王文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