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5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思
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
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并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
进行了事前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执业规范,在过往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
业务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
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洪志良 罗妍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光伟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