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智科”、“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国盛智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 一、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国盛智科签订《保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解国盛智科经营情况,对国盛智 科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国盛智科在持续督导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 2021 年度国盛智科在持续督导 5 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国盛智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6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国盛智科依照相关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国盛智科的内控制度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查,国盛智科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国盛智科严格执行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保荐机构对国盛智科的信息披露 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文件进行了审阅,并对存在问题 10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以更正或补充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1 年度国盛智科及其控股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1 年度,国盛智科及其控股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 诺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2021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 告的情况 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1 年度,国盛智科未发生相关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情况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15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 质量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2021 年度,国盛智科不存在前述 16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 情形 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 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 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情形 3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以高档数控机床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 术创新是驱动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全球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先进技 术、高端市场、高档产品基本上由德国、日本、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智能制造装 备跨国公司掌握、把控,技术水平大幅领先,国内同类企业总体处于跟跑阶段。 如果公司未来在新型技术研发方向上出现重大误判,未能及时跟进更为有效的新 的技术路线,研发成果产业化严重未达到预期,或者出现国外先进企业对新技术 加强技术垄断,实施技术封锁,通过引领技术革新构筑新的技术壁垒等情形,则 公司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可能会受阻,进而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产品档次下 移、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专利被仿制、被侵权的风险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难度大、成本高,中高端市场中国内企业较少,但其 广阔的行业前景和较高的收益水平仍会吸引竞争者不断进入。智能制造装备软硬 件技术最终集成于相关产品,通过提升产品性能、扩充产品功能发挥作用,市场 中少数竞争者因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或研发投入大等原因,可能选择直接仿制他人 专利技术装备,或进行专利侵权。随着中高端细分市场发展不断向好,不能完全 排除少数竞争对手仿制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中高档智能制造装备,或直 接实施专利侵权,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4 (二) 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外购零部件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数控机床、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及装备部件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铁、 废钢、冷轧钢板、热轧钢板等,该类原材料均从国内市场购买,市场供应较为充 足。所需外购的零部件主要包括数控系统;主轴、丝杆、线轨等传动部件;转台、 刀库、摆头、光栅尺、编码器等功能部件。其中,数控系统、转台、光栅尺及编 码器等主要从国外供应商在国内的代理商处购买,外购零部件一般根据市场价格 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与合格、优秀的供应商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关系。 未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要原材料、外购零部件采购量也将持续上升, 主要原材料、外购零部件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会有所加大,特别是基础原材料 生铁、废钢等价格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向下游客户转移成本 或通过其他途径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主要原材料、外购零部件价格波动 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 (三)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定位于以中高档数控机床为核心的高端装备制造市场,所面临的市场竞 争压力主要来自以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先进企业为代表 的高档机床制造商,以及部分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高档数控机床企业。受到 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影响,公司需要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进新技术的使用, 若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无法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地位将会受到一定的 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5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还未缓解,仍有部分地区出现疫情反复,并且全球很多国 家和地区新冠疫情尚未结束,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需求复苏不稳定不平 衡。疫情若出现持续加剧将一定程度上抑制公司下游客户行业的市场需求、影响 产业链的供应流通和物流。另外,公司部分重要零部件如少量高档、复杂机型生 产所需的数控系统、光栅尺等需从德国、西班牙等疫情较为严重的境外国家或地 区采购,若相关国家或地区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国内暂时又无法选定可替代的 合格供应商,则面临部分重要零部件供应不足或供货周期较长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 营业收入 1,136,833,011.82 735,609,509.26 5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491,754.69 120,238,958.28 6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7,523,420.13 104,825,244.16 69.3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65,819.23 92,152,319.02 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93,616,712.56 1,232,526,769.08 13.07 总资产 1,967,065,305.57 1,586,317,174.66 24.00 2021 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2 1.04 46.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2 1.04 46.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34 0.91 47.25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1 13.18 增加 2.1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3.55 11.49 增加 2.06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09 4.89 增加 0.20 个百分点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4.54%,主要原因系订单持续增加, 产能提升拉动产量稳步提升、销量增长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66.74%,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69.35%,主要原因系公司核 心主业数控机床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08%,主要系本期销售 订单增加、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返还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46.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47.25%,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1 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具体如下: (一)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长达数十年的机床制造历史,始终秉承工匠精神,在铸造工艺技术、 精密零件加工技术、热处理技术、机床防护技术和传动技术等机械制造技术方面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积累了一批具有丰富设计和制造经验的高级技术工人,培育 了一支研发人才和高级技师组成的专业研发队伍。坚持高精、高速、高效、高稳 定性的产品开发战略,围绕下游客户的应用场景和个性化需求进行技术开发,先 后在误差控制、可靠性、复合成套加工、高性能装备部件、二次开发与优化等五 大智能制造装备关键技术领域积累形成核心技术,在金属切削数控机床领域整体 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成功开发出五轴 联动数控机床等高档数控机床并实现量产的新兴智能制造装备商,在五轴联动加 7 工中心、卧式镗铣加工中心、高速龙门加工中心等产品领域逐渐形成竞争力,努 力推动五轴联动等高端装备国产化进程。 (二)装备部件制造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高性能铸件、高品质精密钣焊件、功能部件开发,为全球领 先的智能制造装备企业提供配套的精密钣焊件和铸件,紧跟国际领先,不断提升 高端制造水平,持续保持高端部件制造优势,具体体现在:一是公司基于自身装 备部件设计、工艺和技术,与数控机床、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制造等前端协同发展, 以高品质的基材、高性能的部件保障数控机床实现“高精、高速、高效、高稳定 性”;二是公司自产自用的装备部件及核心功能部件占数控机床制造成本比例较 高,通过减少外购环节以及优化自产部件配方、工艺降本,有效降低了数控机床 采购成本,有利于维持较高的整体毛利率和盈利能力水平;三是公司纵向一体化 的产业链配套能力为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生产的稳定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能够对客户定制化需求作出快速响应,装备部件产业链配套更突现公司的效益优 势,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客户优势 公司二十多年来一直深耕并专注于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致力于研发生产“高 精、高速、高效、高稳定性”的产品,持续为国内知名制造企业以及装备部件的 客户如加拿大赫斯基、德马吉森精机、美国卡特彼勒等全球领先智能制造装备企 业提供智能制造装备、配套装备部件和服务。高端客户的持续开发,一定程度上 为公司构筑了中高端市场壁垒,强化了品牌效应,降低了公司遭遇价格战、恶意 模仿等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得以保持一定利润空间;公司在同国内外领先制造 商客户合作、交流的过程中,能够辩证吸收其先进的研发机制、品控管理、运营 模式、企业文化等,把握世界前沿的技术、行业、市场动态,促进自身发展。 (四)管理优势 8 公司通过与全球领先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的长期合作,学习和借鉴了先进的经 营管理经验,持续开展质量与效率并重、兼顾成本控制的管理体系建设。在质量 管理方面,公司基于 ISO9001 认证和海关 AEO 高级认证,建立了全面质量管控 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并于 2021 年 3 月获得“ 2020 年度南通市市长质量奖”。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推行精益生产管理,通过严格 执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并配合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实现从设计、采购、生产、 检测到交货等各环节的全流程控制,形成了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在管理效率方 面,公司组织结构力求架构扁平化,减少沟通层次,优化业务流程,搭建信息化 管理平台,涵盖采购、生产、营销、办公等,在加快信息的传递、分析、反馈和 共享的同时清理了传递障碍,为企业管理效率的提升提供了支持和保证。 (五)服务优势 数控机床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售前,公司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团队深入业务场 景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智能制造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产品与下游多样化、差异 化的应用场景深度融合对接;售后,公司为客户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客户熟悉设 备操作,维护设备正常运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配备了专门的维 修工程师,开通在线报修、在线技术咨询,确保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 现场排查故障、解决问题。公司每年度安排机床大维保活动,针对主要客户机床 售出 2 年内保修,可免费更换损坏件,做到让用户无忧,公司专业、高效的服务 能力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六)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创新的技术、稳定优良的产品质量、优质高效的服务,塑造了研发 主导、技术先进的品牌形象,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产品具有一定 的品牌溢价。作为新兴金属切削机床民营企业的代表,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智能 制造装备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掌握行业、产品前沿技术动态, 及时了解和把握客户的最新需求,准确地进行技术工艺提升和产品更新升级,确 保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先发优势。 9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 年,公司研发投入 57,870,998.07 元,同比增长 60.91%,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5.09%。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加是公司不断拓展和丰富产品的规格和品种 及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有力保障。2021 年,公司新获授权专利 30 项,其中 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 项,外观设计专利 7 项;另获软件著作权 3 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拥有知识产权 28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4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61 项,外观设计专利 74 项,软件著作权 4 项,商标 7 项,CE 认证 2 项。 2021 年,公司贴近下游船用发动机缸体、工程机械、航空航天、新能源汽 车等应用领域,加大产品研发,GMZ3022R 三面铣龙门加工中心、GMB2528 桥 式五轴联动龙门加工中心、HMG650T 双面镗铣卧式加工中心等研发试制完成。 龙门系列机型完成迭代优化,批量上市销售;桥式五轴加工中心批量化投产。应 对模具行业 GMB 系列高速桥式龙门加工中心,系列化开发完成,投入试制。 2021 年,公司继续保持技术研发和新品开发方面的投入,功能部件产品质 量和稳定性稳步提高,功能部件的种类继续增加。实现五面加工的全自动直角头 自制率进一步提升,自制能力完全满足客户需求;数控镗铣床的主轴自制率提升 至 80%;龙门、卧加用电主轴持续测试中;龙门主轴全齿轮传动部分包括齿轮 箱、传动机构完成设计和试制;大功率镗铣主轴和大承载高精度旋转工作台完成 设计和主要零部件试制。应用新能源行业需求的,高速立加 V-nev 系列立加、高 速五轴卧加 DHM80X-nev 开发完成,投入试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1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0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321.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57.22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54,063.7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2,017.5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046.19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0〕232 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668.70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046.19 截至报告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4,391.54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12.09 项目投入 C1 7,277.1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621.59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11,668.7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533.6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2,911.1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2,954.62 差异【注】 G=E-F -43.44 【注】:上述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434,393.28 元,其中 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304,245,28 元,印花税 130,148.00 元。该部分发 11 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2 个理财账 户和 1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9,869,624.21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0,000,000.00 理财 32050164263609988888 司南通港闸支行 320,000,000.00 理财 10,000,000.00 通知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688558 38,777,071.63 活期 司南通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716301040369818 899,506.02 活期 司南通港闸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50170188000688688 - - 通分行 合 计 429,546,201.8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盛智科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科创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12 年度内股份 姓名 与本公司关系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增减变动量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 潘卫国 58,248,474 44.13% 0 长、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实际控制人、副 卫小虎 董事长、副总经 24,859,421 18.83% 0 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南通协众、南通齐聚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其中,南通协众持有发行人 4.14%股份,南通齐聚持有发行 人 3.26%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南通协众、 南通齐聚合伙份额情况如下: 1、南通协众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在南通协众出 年度内股份增 序号 股东名称 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 间接持股比例 资比例 减变动量 术人员的关系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 1 潘卫国 39.71% 1.64% 0 技术 人员 2 陈娟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7.39% 0.31% 0 3 卫红燕 董事、董事会秘书 5.37% 0.22% 0 4 任东 核心技术人员 2.40% 0.10% 0 5 陈锦龙 监事 2.00% 0.08% 0 6 朱剑 职工代表监事 1.21% 0.05% 0 总经理助理、核心技术 0.16% 刘传进 人员,董事赵艳秋的配 3.93% 0 7 偶 2、南通齐聚 13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 在南通齐聚出 年度内股份增 序号 股东名称 间接持股比例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资比例 减变动量 的关 系 1 卫小虎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44.27% 1.44% 0 2 张志永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5.25% 0.17% 0 姚菊红 监事会主席 0.09% 0 3 2.69% 董事、总经理助理刘传 赵艳秋 0.09% 0 4 进的 配偶 2.9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