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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7 月 22 日,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安
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保荐机构”)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奇
安信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奇安信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奇安信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间的权利和义务


                                                          2020 年度,奇安信在持续督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 2020 年度,奇安信在持续督
 4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背承诺等事项
         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等方式,了解奇安信经营情
                                                        况,对奇安信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督导奇安信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奇安信依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奇安信的内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进行了核查,奇安信的内控
8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与规则等
                                                        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奇安信严格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9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奇安信的信息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0 年度,奇安信及其控股
11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予以纠正                                         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0 年度,奇安信及其控股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查,奇安信不存在应及时向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0 年度,奇安信未发生相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关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
                                                         2020 年度,奇安信不存在需
 15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网络安全产品及技术研发以及销售和服务网络的搭建完善需要大量投入。报
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34,073.62 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38.38%,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436.61 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32.44%,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3,926.84 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21.63%。截止 2020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9,880.31 万元。公司持续亏
损的主要原因是选择了高研发投入且人员快速扩张的发展模式,为建设研发平台、
布局“新赛道”产品、提升攻防竞争力、建立全国应急响应中心而进行了大量投
入。首先,研发平台聚焦核心技术能力的平台化输出,为安全产品提供共性核心
能力,这些研发平台的开发具有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其次,公司核心产品主
要为网络安全领域的“新赛道”产品,开发这些产品要采用大量新技术,对研发
人员能力要求高,增加了公司的研发投入;此外,公司在盈利模式的建设期仍需
扩张研发团队和技术支持及安全服务团队,以期夯实规模性研发底座,向客户提
供高质量的安全技术服务,积聚品牌效益,产生持续性商机,因此产生大量人员
费用。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预计未来仍可能持续
亏损,无法保证短期内实现盈利或进行利润分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 41.61 亿元,同比增长 31.93%,尤其是布局的新赛道
产品、主动防护类产品、服务营业收入高速增长。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
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未
来经营业绩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因素。市场规模的变
化、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新市场需求的培育等因素均可能
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发生波动。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持续下滑
或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培育和拓展新的应用市场,将导致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净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销售等
方面进行投入,如公司收入未能按计划增长,或规模效应未按预期逐步显现,则
可能导致亏损进一步增加。如果上述影响公司持续成长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且
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则不能保证收入按计划增长,公司存在持续亏
损的风险,将导致公司存在成长性下降或者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的网络安全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行业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可
能会导致公司在新技术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及时做出准
确决策,从而使公司新产品无法满足未来的行业需求,存在开发失败的风险。同
时,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通过不断尝试才可能成功,
因此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开发进度无
法达到预期而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各种原因造成的研发创新及相应产品转化
的进度拖延,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未来新产品无法及时投放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
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综上,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因此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核心技术,
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在市场竞争中,一旦出现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流失、
核心技术信息失密、专利管理疏漏,导致核心技术流失,公司技术创新、新产品
开发、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来自于政府、公检法司、能源、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军队
军工、运营商等领域,受上述最终客户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等因素影响,该
部分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下半年再进行项目招标、
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收入主要集中于四季度,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又
由于公司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而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可能
造成公司前三季度亏损较大的情况,公司收入和盈利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2、公司人员规模快速扩张,人力成本较高,可能对公司运营效率及管理效
率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末,公司销售、管理、研发费用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公
司为快速完成研发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销售及渠道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和
完善,快速扩张了人员规模。上述基础体系在建设期间并不能为公司带来直接的
经济利益,因此造成了人力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较高,人员规模与收入规模
短期内无法匹配的情况,对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因最终客户发生数据泄密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时,公司承担罚款或赔偿
的风险

    公司作为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确保其提供的网络
产品、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并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
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履行相关告知和报告义务,涉及收
集用户信息的应取得用户的同意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无法履
行该等义务,则有面临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罚
款等风险。此外,当最终客户发生数据泄密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时,如主管部门
认定公司在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时违反了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
律法规,公司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需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持续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一方面,公司以“数据驱动安全”为技术理念,重点建设了研发平台,聚焦
核心技术能力的平台化输出,为安全产品提供共性核心能力,将安全产品需要的
通用且核心能力平台化、模块化,避免了新产品研发过程中核心能力的重复研发,
将极大降低未来新产品的研发成本及研发周期。但是上述研发平台的建设具有周
期较长、投入较高的特性,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时间及资金进行开发、整合及完
善,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较高;另一方面,公司核心产品主要为网络安全
领域的“新赛道”产品,如泛终端、新边界、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安全防护产品,
开发这些产品要采用大量新技术,对研发人员能力要求高,增加了公司的研发投
入。目前,公司正在持续将安全产品围绕研发平台进行模块化改造,仍然有一定
规模的研发投入需求;此外,网络安全行业与国际形势、技术发展、威胁变化均
有较强的关联性,当攻防角色、模式或技术出现重大变化时,仍然需要进行较大
的研发投入,客观上公司选择的发展模式仍然存在盈利周期较长的风险。

    5、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在系统集成性质的网络安全项目中向第三方采购的硬件,由于该等第三
方硬件的市场较为成熟、价格相对透明,因此硬件及其他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
使得该等业务收入的增长对发行人净利润贡献度较低。此外,由于集成类项目最
终客户多为政企单位,受其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等因素影响,付款周期较长,
对公司形成营运资金占用,并使得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未来,在政企单位信息化
改造以及新基建建设过程中,公司仍可能承接系统集成性质的网络安全项目,使
得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我国网络安全行业市场空间已颇具规模。根据赛迪咨询发布的《2019 中国
网络安全发展白皮书》,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持续完善,网络安全市场规范性逐步
提升,政企客户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稳步增长;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
物联网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投入将持续
增加。网络安全市场快速增长,也带来了较多参与者,网络安全市场快速增长,
市场机遇也带来了较多参与者,竞争相对激烈。随着网络安全行业的快速发展,
会吸引更多的竞争者进军政企网络安全领域,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的风险。

    公司来自政府等特定行业类客户收入占比较高,行业需求变化可能导致业绩
产生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政府、公检法司及军队军工部门的收入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超过 40%,为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近年来,该等行业客户的网络安
全产品及服务需求主要由信息化投资加大、安全威胁加剧、网络安全监管趋严等
因素驱动。未来,如因信息化投资增速、安全威胁程度、网络安全监管要求发生
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该等行业客户的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需求发生波动,进而影
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与当前行业发展趋势相反的情形,例如信息化投资放缓、
安全威胁程度降低等持续出现,公司可能面临网络安全市场逐渐饱和、收入增速
放缓。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从事的网络安全等相关业务通常需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销售许可证等产品认证。如果未来国家相关认证的政策、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
且公司未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标准的要求,公司存在业务资质许可及产品、
服务认证不能获得相关认证的风险。同时,若公司未来拓展的新业务需通过新的
资质认定,且公司相关业务资质许可及产品、服务认证未能通过相关认证,将对
公司开拓新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退税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如果国家相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如期收到增值税
返还款项,将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若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控制,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向合作
伙伴履约,无法对客户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客户的付款有所延迟等。该等情况均
会对公司业务前景、研发计划、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161,174,135.75    3,154,129,242.79            31.93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4,153,504,586.22                    /                /
的营业收入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4,366,055.61     -494,944,698.61            -3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39,268,446.84     -688,063,342.82            -21.6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8,556,343.32    -1,113,929,154.20           -3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07,666,178.88    5,022,490,716.75            99.26
总资产                         12,424,319,146.93    7,154,857,102.78            73.65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0.90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           -0.90                -4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87           -1.25                -30.40
股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1        -12.11 增加 7.4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7.59        -16.83 增加 9.24 个百分点
均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9.51         33.20 减少 3.69 个百分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41.61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1.93%,近四年
(2017-2020)复合增长率 71.76%。公司营业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是公司新赛道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以大数据智能
安全检测与管控品类,IT 架构安全防护中的零信任产品、应用开发安全、安全
取证,IT 设施安全防护中的云安全、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工业互联网安全
等为核心的新赛道安全产品及服务,带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另一方面,
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政府和企业客户对实战化安全能力及体系化安全建设的需
求愈发旺盛。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436.61 万元,亏损较上
年同期减少 3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3,926.84 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21.63%。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明显改善,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855.6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8.19%。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等增加,主要系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101,941,579 股,募集资
金净额约 54.12 亿元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亏损较去年同期收
窄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念优势

    公司提出了“内生安全”的核心理念,重塑网络安全体系,从过去的“局部
整改”、“事后补救”的外挂式建设模式走向“深度融合”的体系化建设模式,
改善网络安全体系化缺失、碎片化严重、协同能力差的旧有局面,构建全面的“事
前防控”的新一代网络安全框架,与信息化过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
在信息化新建或改造中协助客户开展安全规划工作,扩大网络安全投入和产业规
模,确保安全和信息化真正形成“一体化之两翼”、“双轮驱动”的效果。

    2、技术优势

    公司旗下拥有 A-TEAM、代码安全实验室、羲和实验室、观星实验室等多
个攻防团队,帮助谷歌、微软、苹果、Oracle、Cisco、Juniper、Adobe、VMware、
阿里云、华为、施耐德、以太坊等知名公司和组织修复安全漏洞,并屡次获得致
谢。

    公司应急响应部(奇安信 CERT)被 Oracle 评为了“在线状态安全性贡献者”,
多次率先提供 WebLogic、Jackson 等重大安全问题的风险通告及可行的处置措施
并获得官方致谢。

    公司的威胁情报中心拥有大量的核心专业分析师和相应的数据运营和平台
开发人员,覆盖威胁情报运营的各个环节:公开情报收集、自有数据处理、恶意
代码分析、网络流量解析、线索发现挖掘拓展、追踪溯源,实现安全事件分析的
全流程运营。

    公司代码安全实验室,基于自身漏洞挖掘和研究能力,支撑国家级漏洞平台
的技术工作,多次向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和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
平台(CNVD)报送原创通用型漏洞信息;帮助微软、Cisco、Juniper、Adobe、
苹果、Vmware、阿里云、华为等大型厂商的产品发现了 100 多个安全漏洞;发
起奇安信开源项目检测计划,帮助 Google、Facebook、Oracle、IBM、SAP、Intel、
VMware、Cisco、腾讯、阿里、滴滴等机构旗下的开源项目修复了 70 多个源代
码安全缺陷。

    公司技术研究院及联合研究机构成员发现了 DNS、HTTP/HTTPS、CDN 等
基础协议或服务的多个重大安全漏洞,促进互联网标准化组织(IETF)多次修
改或升级安全技术标准。
    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恶意代码检测引擎“猫头鹰引擎”(QOWL),
及基于人工智能的、具备“自学习、自组织、自适应”能力的杀毒引擎“海狮引
擎”(QSDE),无需频繁升级特征库,就能免疫多种病毒、识别鉴定出未知病
毒和新变种病毒。公司的第三代安全引擎“天狗引擎”(QTVP)具有普适性,
适用各种操作系统,不仅能防病毒,也能防后门。

    公司旗下的补天漏洞响应平台曾先后被公安部、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
(CNVD)、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分别评定为技术支持先进单位、漏洞信
息报送突出贡献单位和一级技术支撑单位。

    3、研发创新能力及平台能力优势

    公司在多个新安全技术领域中,研发并推出了一系列的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
产品、方案和服务。在云安全、大数据安全、物联网安全、移动互联网安全、人
工智能应用安全等新兴领域全面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布局“研发能力平台化”战略,升级了“鲲鹏”、“诺
亚”、“雷尔”、“锡安”四大研发平台,还发布了“川陀”、“大禹”、“玄
机”、“千星”新四大平台,以八大网络安全研发平台为基础核心组件,再配合
少量定制化特殊组件,快速研发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的网络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

    4、网络安全产品体系优势

    公司丰富的产品体系能够内生于客户的各个关键信息化领域,与其信息化环
境进行深度融合与覆盖,形成有效的、系统性的防护。报告期内,根据 2020 年
3 月 31 日安全牛发布的第七版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全景图,公司的产品线覆盖全
部 15 个一级安全领域和 71 个二级细分领域。

    5、安全咨询规划、实战攻防、安全运营与应急响应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已为政府、部委、重点央企、金融、智慧城市/数字政务、大型制造业
等近百家大型机构进行了“十三五”、“十四五”、3-5 年期网络安全体系规划
设计,完成输出了“新一代网络安全框架”白皮书、方法论、配套工具集,对重
点行业的“十四五”网络安全规划产生重要牵引作用,成为唯一进入 Forrester2019
年亚太区网络安全咨询服务报告《Cybersecurity Consulting Services In Asia Pacific,
Q42019》的中国厂商。

    6、优质的客户群、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完善的营销体系优势

    公司客户范围已覆盖大多数中央政府部门、中央直属企业和银行以及全行业
的客户单位。此外,公司在长期为政企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深入了解客户的
需求演变、不同行业的需求差异,积累了大量深厚的产品、服务和交付经验。

    伴随着公司攻防技术、大数据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能为客
户提供契合度高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高质量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广泛而优质的
客户群为公司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的推广和既有产品及服务向其他领域的覆
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7、品牌优势

    网络安全领域的著名品牌经过多年的发展,奇安信已经成为网络安全领域的
著名品牌。公司是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官方网络安全服务和杀
毒软件赞助商,由此成为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安全品牌。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旗下“补天漏洞响应平台”拥有超过 7 万名白帽子注册
会员,累计提交漏洞数量已超过 50 万个,漏洞影响企业数 12000 余家,入驻企
业 5900 多家。

    8、优秀人才团队和良好的企业文化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 8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2,899 人的研发团队,占公司总人数的 37.19%;拥有
2,737 人的技术支持和安全服务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 35.11%,形成了技术人才
壁垒。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0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投
入金额为 12.2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7.28%;占公司营收比重由 2019 年的 33.20%
降至 2020 年的 29.51%,占比小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实现
较大幅度增长导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拥有 473 项网络安全领域的主要发明专利
和 936 项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另有 827 项专利申请正在审核中。报告期内获
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255                 110                827                  473
 实用新型专利                    -                    -                  -                   7
 外观设计专利                    6                19                     6                42
  软件著作权                 144                 144                936                  936
     其他                        -                    -                  -                   -
     合计                    405                 273              1,769                1,458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18,922,581.90
减:发行费用                                                                  307,067,554.76
募集资金净额                                                                 5,411,855,027.14
加: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32,587,013.41
费等净额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20,575,488.60
临时补流资金                                                                 1,600,000,0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323,866,551.9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奇安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
  姓名        职务(注)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量     原因
 齐向东        董事长        149,561,640    149,561,640              -          -
 吴云坤      董事、总裁                -                -            -          -
 姜军成         董事                   -                -            -          -
 杨洪鹏     董事、副总裁               -                -            -          -
  孟焰        独立董事                 -                -            -          -
 徐建军       独立董事                 -                -            -          -
 赵炳弟       独立董事                 -                -            -          -
 韩洪伟      监事会主席                -                -            -          -
 张嘉禾     职工代表监事               -                -            -          -
  王欣          监事                   -                -            -          -
 刘红锦       财务总监                 -                -            -          -
 何新飞        副总裁                  -                -            -          -
 徐贵斌        副总裁                  -                -            -          -
 左文建        副总裁                  -                -            -          -
 马勒思      董事会秘书                -                -            -          -
          大数据与安全运营             -                -            -
 马江波                                                                         -
            业务线总经理
          云安全业务线总经             -                -            -
  刘浩                                                                          -
                理
          智能安全网络事业             -                -            -
  刘岩                                                                          -
            部副总经理
          大数据与态势感知             -                -            -
 吴勇义                                                                         -
          业务线技术总监
          终端安全业务线副             -                -            -
 顾永翔                                                                         -
              总经理
          终端安全业务线技             -                -            -
 吉艳敏                                                                         -
              术总监
           智能安全网络事业              -              -          -
 樊俊诚                                                                       -
             部副总经理
           大数据与态势感知              -              -          -
  叶盛                                                                        -
             业务线架构师
           终端安全业务线产              -              -          -
 汤迪斌                                                                       -
               品总监
  合计             /           149,561,640    149,561,640          -          /
    注:1、吴云坤通过天津奇安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
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79%的股权。2、何新飞通过天津奇安
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29%的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奇安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奇安信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