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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安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安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奇安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 票 101,941,579.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56.10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用
 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
 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
 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变更为人民币
 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5,411,855,027.1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奇安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
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2021-007)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运营中心建
  1                                                 84,925.75             84,925.75
                       设项目
  2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            58,423.67             58,423.67
  3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9,548.73             69,548.73
  4              安全服务化建设项目                 95,323.24             95,323.24
        基于“零信任”的动态可信访问控制平台建
  5                                                 31,441.32             31,441.32
                          设项目
        网络空间测绘与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
  6                                                 67,976.39             67,976.39
                            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42,360.91             42,360.91
  8          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7,305.19             27,305.19
  9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64,986.73             64,801.18
                    合计                           542,291.93            542,106.38

    注:项目8、9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为含利息的金额,项目投资
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
  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理财产品具体期限、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具体事项。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各子公司
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及各子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
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各子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
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及各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
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
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存在有效风险控制措施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4
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
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奇安信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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