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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安信:奇安信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
             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
员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齐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齐向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1)。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的议案》,具体人员组成
如下:

    战略委员会 :姜军成(主任)、吴云坤、徐建军、赵炳弟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徐建军(主任)、齐向东、赵炳弟

    审计委员会 :孟焰(主任)、吴云坤、赵炳弟

    其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主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孟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
专业经验,上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1)。

    三、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张继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
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张继冉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1)。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经理(即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指定吴云坤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1、同意聘任吴云坤先生为公司经理(即总裁),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2、同意聘任杨洪鹏先生、何新飞先生、徐贵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3、同意聘任刘红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4、同意指定吴云坤先生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同时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董事会秘书。

    吴云坤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 7 层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6509268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吴云坤先生、杨洪鹏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1)。何新飞先生、徐贵斌先生、刘红锦女士的简历详
见附件 。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其教育背
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具
备的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何新飞,男,生于 1973 年 3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合肥科
苑电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2000 年 6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
合肥未来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2001 年 5 月至 2003 年 5 月,
任清华比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分区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联
想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任网神股份执行副总裁;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何新飞先生持有公司 17857 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徐贵斌,男,生于 1975 年 12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毕业于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河北国
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河北九州网络
信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河北鑫科集团 IT 事
业部总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石家庄竹林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1 月、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奇虎科技
技术总监;2017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华南基地负责人。

    徐贵斌先生持有公司 20408 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刘红锦,女,生于 1977 年 11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中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助理;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北京有生博大软件
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4 月至今,任网神股份财务总监;2019 年 4 月
至 2019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红锦女士持有公司 5102 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