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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安信:奇安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1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3-00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6 号院奇安信安全中
心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75,202,74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5,202,7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520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0.52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齐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75,192,741 99.9964 10,000 0.003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号
1      关于预计日常关 13,050,281          99.9234     10,000    0.0766     0    0.0000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 1 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何新飞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天宁、赵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