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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安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27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
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我
们一致认为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在经营活动
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 2022 年度
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
息进行了披露。《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捐款,能够帮助公司更加切实的履行企业
社会责任,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
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预案明确了风险处置的组织机构、职责、应急措施及程
序等,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姜军成回避表决,
审议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修订《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
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
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中国电子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本议案
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姜军成回避表决。公司与中电财务之间的关
联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对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网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网神经营发展的
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网神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网神为公
司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网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孟焰、徐建军、赵炳弟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