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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源科技:力源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0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源科技”)
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做到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
专业委员会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柴斌锋: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
职于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工商
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
财务与会计学院竞赛与创新项目主任;2021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社会
科学部副部长、社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华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独立董事。。

    李彬: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法
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上海高桥石化
丙烯酸厂设备工程师;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
心法务部副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2019 年 1 月至今,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独立董事。
    张学斌: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合力叉
车总公司合肥铸锻厂技术员、工段长;2005 年 5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合肥工
业大学金属材料系讲师;2006 年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金属材料系副教授;2020
年 3 月至今,任扬州华翀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力
源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亲自                      是否连续两
            应参会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参加股东   出席次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数
                       次数                          席
  柴斌锋       9        9         0       0          否           3          3

   李彬        9        9         0       0          否           3          3

  张学斌       9        9         0       0          否           3          3

注:“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我们分别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中担任职务。2021 年内,我们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出席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战略        审计       薪酬与考核     提名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柴斌锋                /          2             2          /
        李彬                 /          2             /          /
       张学斌                1          /             2          /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议案,报告期内,我们发表了如下意见。

    1、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
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1 年 6 月 2 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23 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11 月 10 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定价公平合
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管理事项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
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聘任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尽职尽责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
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五)并购重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披露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不断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我们认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培训学习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协会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
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补充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提高议事能力,
切实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
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谨慎、公正、独立的
履职尽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柴斌锋、李彬、张学斌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