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对力源 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 盐 力 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12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1,182,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 民币 52,777,265.9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05,234.01 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448.8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90.20 万元, 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272.47 万元,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 1 币 4,522.8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 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兴海盐支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 1186831852000036 39,777,937.94 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3202209747 5,450,069.53 合计 45,228,007.47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721899991013000025734 账户、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原支行 201000275907609 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304040160000706470 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33050163712700001282 账户已注销。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935.6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 290.97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 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出具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26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29)。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 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 3 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7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 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 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4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 附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840.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0.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0.00 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90.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0.00% 额比例 已 变 更 本 是 项目 项目 项 年 否 募集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达到 可行 目 调整 本年 截至期末 度 达 资金 末承诺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预定 性是 承诺投资 ( 后投 度 累计投入 实 到 承诺 投入金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可使 否发 项目 含 资总 投入 金额 现 预 投资 额 金额的差额 (4)= 用状 生重 部 额 金额 (2) 的 计 总额 (1) (3)=(2)-(1) (2)/(1) 态日 大变 分 效 效 期 化 变 益 益 更 ) 水处理系 统集成中 不 5,000. 5,000. 5,000. 315.4 2,461. 建设 心及 否 -2,538.91 49.22 - 适 否 00 00 00 8 09 中 PTFE 膜 用 生产项目 不 研发中心 4,840. 4,840. 4,840. 125.3 125.3 建设 否 -4,715.20 2.59 - 适 否 建设项目 52 52 52 2 2 中 用 不 补充流动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不适 否 - 3.79 - 适 否 资金项目 0.00 0.00 0.00 3.79 4 用 用 承诺投资 19,84 19,84 19,84 440.8 12,59 -7,250.32 63.46 - - - - 项目小计 0.52 0.52 0.52 0 0.20 永久补充 - - - - - - - - - - 流动资金 19,84 19,84 19,84 440.8 12,59 合计 -7,250.32 63.46 - - - 0.52 0.52 0.52 0 0.20 受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9,840.52 万元,低于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35,913.94 万元,公司相应对“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 PTFE 膜 生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 6 额进行了调整。同时,2021 年以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 相关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设备采购、物料运输、人员流动等 均受到了一定限制,由此影响了“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 PTFE 膜生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 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 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将上述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至 2025 年 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详见本报告“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用闲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详见本报告“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对闲 产品情况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无 贷款情况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 存在利息收入所致。 7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征源 李 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