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大 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大地纬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 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文峰、王腾蛟、陈益强、朱敬生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