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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大地纬:山大地纬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2022-08-27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
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
及外籍员工。
    3、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
    5、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宣传栏对本次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
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以 8.58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1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