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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大地纬:山大地纬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3-013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 家。服务范围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
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书阁女士,200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1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薇女士,2013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7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0 月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志先生,200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报告 10 万元(含税),
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
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3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市场价格等因素与
大华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
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在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
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