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山大地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14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007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1-5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000073 号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地
纬)《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山大地纬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山大地纬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山大地纬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
                             大华核字[2023]00007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山大地纬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山大地纬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山大地纬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山大地纬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书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薇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第2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8.12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共计募
集人民币 324,881,2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866,740.11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80,014,459.89 元。
     截止 2020 年 7 月 1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36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80,014,459.89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067,030.33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2,027,487.6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6,331.72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8,801,420.55
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2,867,742.73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     注*                                                  106,748,850.1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111,665,590.22
其中:活期存款总额                                                        101,665,590.22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差异 4,916,740.11 元,差异系部分发
行费用通过基本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自贸区支行、一般户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招商银行
济大路支行支付,未通过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置换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大地纬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专项报告 第 1 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9 年第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十路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济南经十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
 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
 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211094000307        74,881,200.00             1.57       活期存款
司济南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1902097810207            43,000,000.00    25,449,482.93       活期存款
司济南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1902097810909           130,000,000.00    74,157,001.35       活期存款
司济南经十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2501013100915508        48,000,000.00    12,059,104.37 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司济南分行
        合 计                                    295,881,200.00   111,665,590.22

     注 1:2020 年 7 月 10 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24,881,200.00 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相关承
 销保荐费 29,000,000.00 后的余额 295,881,200.00 元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支付 10,95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基本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自贸区支行、
 一般户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招商银行济大路支行支付 4,916,740.11 元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80,014,459.89 元。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专项报告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