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装备:江航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2-23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我们认为,沈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沈宏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沈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1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秀芬 卢贤榕 樊高定
2021年2月22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