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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航装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航装备”、“上
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江航装备上市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 健 全 并 有 效 执 行 持 续 督导 工 作 制度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 有 效执
  1     并 针 对具 体的持 续 督 导 工 作 制 定 相 应 的工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 制定了 相
        作 计划。                                         应 的 工 作 计划。
        根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在 持 续 督 导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 签 订《保 荐
        工 作 开 始 前 ,与上 市 公 司 或 相 关 当 事 人 签 协 议》,该协议已 明 确 双方 在
  2
        署 持 续 督 导 协议 ,明确 双方在 持 续 督 导 期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义务,并
        间 的 权 利 义 务 ,并 报 上 海 证 券 交易 所备案。已报上海证券交 易 所备案。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及不定期回
        通过 日 常 沟通、定 期 回访、现 场 检查、尽 职
  3                                                    访等方式 了 解江航装备业务经
        调 查 等 方式开 展 持 续 督 导 工作。
                                                       营情况,对公司 开 展 持续督 导
                                                       工 作。
        持续 督 导 期间 ,按 照 有关 规定 对 上 市 公 司
        违 法 违 规 事 项公开发表声明 ,应于披露前向上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无违
  4
        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审 法违规事项。
        核 后 在 指 定 媒 体 上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 、违 背 承 诺等 事 项 的 ,应自 发 现 或 应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公
        当 发 现 之 日 起五个 工 作 日 内 向 上 海 证 券
  5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交易 所 报 告 ,报 告 内 容包 括上市 公 司 或 相
                                                         违背承诺等事项。
        关 当 事人出 现违 法 违 规、违 背 承 诺等 事项的
        具 体 情 况,保 荐 人 采 取的 督 导 措 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关主体能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项承诺。
       各项承诺
       督导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并 有效 执 行 公 司
       治 理 制度 ,包括但 不 限 于 股 东 大会 、董 事会 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 进 一步完
 7
       、监 事 会议 事 规 则以 及董事 、监 事 和 高 级 善公司的治理制度 并 严格执行。
       管 理 人 员的 行 为 规 范等。
       督导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并 有效 执 行 内 控
       制度 ,包括 但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度和内部审计 制度,以 及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关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 进 一步完善
 8
       联 交 易 、对 外 担保 、对 外投资 、衍 生 品交 公司的内控制度 并 规范运行。
       易、对子 公司 的 控 制 等 重 大 经 营 决 策的程
       序 和 规 则等。
       督促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并 有效 执 行 信 息
       披 露 制度 ,审阅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及 其 他 相 关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 进 一步完善
 9     文 件 ,并 有 充 分 的 理由 确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信息披露制度并 严 格执行,审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 载 、误 导 阅 其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性 陈 述 或 重 大遗漏。
       对上 市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文 件及 向 中 国 证
       监会、上海 证券交 易 所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进行
       事 前 审阅 ,对 存 在问 题的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及
       时 督 促 公司 予 以 更 正 或 补 充 ,公 司不予 更
       正 或 补 充 的,应 及 时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 信 息披露文
       告 ;对上 市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文 件未 进 行 事 件进行事前或事 后 的及时审阅,
10
       前 审 阅 的 ,应 在上市 公 司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不存在应及 时 向上海 证 券 交
       务后 五 个 交 易 日内 ,完成 对有关 文 件 的 审 易 所 报 告 的 情 况。
       阅 工 作 ,对 存在 问 题 的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应及
       时 督 促 上 市 公 司 更 正 或 补 充 ,上 市 公 司
       不 予 更正 或补充 的 ,应 及 时 向 上 海 证 券交
       易 所 报 告。
       关注 上 市 公 司 或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董事、监事 、高 级 管 理人 员 受 到中 国证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上海 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控股股东、实际 控 制人、董事、
11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管关注 函 的 情 况, 监事、高级 管 理人员 不 存 在
       并 督 促其 完成 内 部 控 制 制 度,采取 措施予 以 上 述 事 项 的 情 况。
       纠正。
       持续 关 注 上 述 公 司 及 其 控 股股 东、实 际 控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
       制 人 等履 行承诺 的 情 况 ,上 市 公 司及 控股
12                                                       控股股东、实际 控 制人不 存 在
       股 东 、实际 控 制 人等 未履行 承 诺 事 项 的 ,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情 况。
       及 时 向 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 公 共 传 媒 关 于 上 市 公 司的 报告 ,及 时
       针 对 市场 传闻进 行 核 查 。经 核 查 后发 现上
       市 公 司 存 在 应 披 露 未 披露的 重 大 事 项 或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经 保 荐
13     与 披 露 的 信息 与 事 实 不 符的 ,及时 督促上 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 时 向上海
       市 公 司 如 实 披 露 或 予 以澄 清;上 市 公 司 不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的 情 况。
       予披 露或澄 清 的,应 及 时 向 上 海 证券 交 易
       所 报告。
       发行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督 促上 市 公 司 做 出
       说 明 并 限 期 改正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 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 签 名 人 员 出 具 的 专
       业 意见 可 能 存 在 虚 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14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情 形;(三) 关主体未 发 生 前 述 情 况。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四 )公司 不 配 合 持 续 督 导
       工 作 ;(五)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或 保荐 人 认
       为 需 要 报 告 的 其 他情形。
       制定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现 场 检 查工 作 计 划 ,明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 查 的相
15     确 现 场检 查工作 要 求,确 保 现 场 检 查 工作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 了 具体的
       质 量。                                            检 查 工 作 要 求。
       上述 公 司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保 荐 人
       应 自 知 道或 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 期 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
       场检查:(一)控股 股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关 联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上 市 公 司资金 ;(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16     二 )违 规 为 他 人 提 供担 保;(三)违 规 使 用
                                                         关主体不 存 在 前 述 情 形。
       募集资 金;(四)违 规 进 行 证 券投 资、套 期
       保 值 业 务 等;(五)关 联 交 易 显 失 公允 或未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义务;(六)业绩
       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 期下降 50%以 上;
       (七)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 其他 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航空氧气系统、机载油箱惰性化防护系统、飞机副油箱等航空
产品配套供应国内有装备需求的所有在研、在役军机,随着军机的更新换代,公
司的技术和产品面临同步升级的要求。虽然目前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具有领先性,
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升级替代的过程中未能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或行业内出现其
他重大技术突破,则会对公司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公司研发投入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最终客户主要为军方,产品需适应复杂多样的军事战斗环境,客
户对产品安全性、可靠性、保密性的要求较高,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进行相应
技术储备。由于相应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如
公司前期研发投入无法实现相应效益,将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关键核心竞争力在于产品的研发、试验能力和制造工艺技术。能否持续
保持高素质的技术团队、研发并制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品,对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实施了员工持股以增
强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保证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但未来仍可能
会面临行业竞争所带来的核心技术及人员流失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
管理层经营决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如出现军
费削减、军方采购政策变化、新竞争者进入、公司研发能力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
求等情况,将使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
    2、军审定价时间不确定性的风险

    军品行业产品通过设计定型到最终审价所需时间较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受审价进度不确定性影响,尚未军审定价机型存在未来年度集中确认价差或已军
审定价产品未来如军方重新调整价格,亦将对公司盈利构成影响。

    3、客户集中度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无法保证在主要客户中持续保持优势,
并以现有供应量持续供应产品,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受到较大影响。同时,
如果部分客户采购需求或支付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型号多、技术范围广、技术复杂程度高、技术管理难度
大等特点。公司产品的最终客户主要为军方,其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极高。一方面,
公司按国家军用标准建立了军用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认证;另一方面,公司
的军品生产完成后,由军事代表进行质量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交付客户。公司
自设立以来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如果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
业绩和品牌造成不利影响。

    5、主要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外购成品件及半成品件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原材料的供应和
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虽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
稳定的合作关系,相关原料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但如果主要供应商生
产经营突发重大变化,或供货质量、时限未能满足公司要求,或与公司业务关系
发生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军工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等日常经营活动均受到军
工产业总体安排的影响,需要将完成军工生产任务、确保军工产品供应作为企业
生产经营的核心目标之一,而且销售模式、定价方式也需要服从于军工行业的相
关规定,存在日常经营活动受军工产业总体安排影响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军品收入,军工作为特殊的经济领域,主要受
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未来国
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国家削减国防支出,使得军方和主机厂对公司产品的
需求数量产生波动。若未来军品订单减少,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
 营业收入                        95,328.73    83,097.35                1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116.43    19,388.00                1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0,047.32    15,698.76                27.7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34.05    21,308.16                50.81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8,432.40   193,011.62                 7.99
 总资产                         348,505.94   298,705.58                16.67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56                 1.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         0.56                 1.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0         0.46                 8.7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7        15.04    减少 3.4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04        12.18    减少 2.14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2.26       10.40     增加 1.86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95,328.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72%,主
要由于公司着力抓市场机遇,增强市场意识、客户意识,各板块业务均稳步增长。
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116.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19.23%,主要由于收入规模的上涨、销售产品的结构变化、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利息收入增加所致。公司 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
期增加 50.81%,主要由于公司 2021 年收到客户预付货款所致。

    公司 2021 年末总资产 348,505.9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67%。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8,432.40 万元,同比增长 7.99%。

    综上,公司 2021 年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领先的细分市场地位

    公司航空产品配套供应国内有装备需求的所有在研、在役军机以及部分民机;
军用特种制冷设备已实现空军、陆军、海军、火箭军等全军种覆盖,并通过军用
技术成果转化发展民用特种制冷设备。发展至今,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航空氧
气系统研发制造基地,已形成系列产品系统配套,配装国内所有军机。国内唯一
的机载油箱惰性化防护系统专业化研发制造基地,亦是国内最大的飞机副油箱及
国内领先的特种制冷设备研发制造商。

    (二)强大的技术研发及试验验证实力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创新型企业及安
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安徽省航空学会副
理事长单位。为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战略,建立了完善的
研发创新机制,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航空产品及特种制冷设备的专业研发体系。在
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与中科院等离子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等多所高校、研究所展开了紧密的技术开发合作,不断引进、消化、吸收新技
术和新成果,为公司整体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为更好完成公司
科研生产任务,有效激励研发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公司实施重要
科研项目风险奖励与约束机制,引导和激励核心骨干人才投身价值创造,强化风
险和紧迫意识,新政策实施后取得了良好效果。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已掌握多项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
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其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氧气调节技术及国际先进
水平的机载分子筛制氧技术打破了国外长期以来的技术封锁,使得我国成为继美
国、英国、法国之后第四个掌握该等技术的国家,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公司
自主研发的机载空气分离制氮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采用该技术的机载油箱
惰性化防护系统亦填补了国内军用飞机领域的空白。公司健全了氧气系统、惰化
子系统、副油箱三大核心专业研发能力设计体系,构建了三维数字化协同设计平
台,具备了分系统设计仿真能力,提升了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初步形成了体
系化、信息化、自主化研发能力体系。突破了机载分子筛制氧浓度调节、多床分
子筛制氧控制、制氧健康管理与预测技术、肺式呼吸闭环控制技术、氧气系统模
块化电控设计技术等关键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专利数 586 项,先
后主编或参编已发布标准项目 70 项,获得国家、省部级及地市级等科技成果奖
共 64 项。

    公司开展各类环境试验、性能试验(机械类、自然环境类、检测类、非标类
等)、试验技术的研究,具备对试验理论、试验工艺、试验工装优化设计及试验
方案制定等方面能力。公司取得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
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标志着公司的试验中心在试验和检测技术能力方面已达到
国内领先水平。建立了机载多床分子筛综合环境试验系统,多人供氧系统综合验
证试验平台、氧气系统综合动态性能试验系统、惰性化防护综合模拟试验验证平
台、副油箱晃振静力等技术综合试验验证条件,提升了系统设计试验验证的综合
能力,实现了由单一成品验证向子系统集成验证转变,满足关键技术攻关,提高
了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 712 综合试验大楼目前已完成封顶,设备仪
器全部到位后可满足氧气系统、制氮系统等所有型号产品的环境试验及各产品研
发过程中的系统性能试验、鉴定试验需求,形成具备各类环境、可靠性试验的能
力以及先进飞机环境控制系统、大型民机舱室环境适人性及安全性、环境模拟与
控制技术、生命保障技术等试验技术的研究能力。特种制冷设备方面,天鹅制冷
已建立完善的试验验证能力,并拥有我国第一个全自动空调器制冷性能测试试验
室,建成了 10kW 到 350kW 各类综合焓差性能试验室、800KW 高温运转间、
1000kW 水冷冷水机组试验装置和模拟跑车台等各类特殊要求的空调性能测试
实验室。

       (三)优质客户和稳定的供应商资源

       公司长期服务于国防军工领域,现有客户覆盖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兵器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等主要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各军种部队与修理厂以及中国科学院等
国家级科研机构,供应商亦包含了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军工集团下属单位以及中国科学院等优质供应商,
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长期稳定合作的供销渠道有利地保障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与可靠。为公司
后续业务的持续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始终以质量控制为核心开展产品的设计与生产工作,以切实做好产品质
量管控,确保产品质量的优质、稳定。公司内部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制度文件,
有效地保障了公司产品质量的长期稳定提升。公司建立了符合行业规范的全面质
量管理体系,目前已通过 GB/T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2017 质
量管理体系、AS9100D 质量管理体系等体系的认证。已通过 GJB5000A 认证,
具备二级军用软件研制能力。同时通过 NADCAP 表面处理认证(铝及铝合金铬
酸阳极氧化过程的认证)。通过标准化操作,规范业务处理流程,保证每项业务
和制造流程的每个环节均处于可控状态,产品品质和可靠性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
可。

    综上所述,2021 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贴近客户实际需求,维持公司的市场
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制任务增多,研发投入增
长较多,2021 年公司研发投入 11,686.50 万元(含国拨研发投入),较 2020 年
增长 35.2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 12.26%,较 2020 年的 10.40%增
长了 1.86 个百分点。

    (二)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创新型企业及安
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安徽省航空学会副
理事长单位。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国防科学技术一等奖、国防科学技术三等奖、国防科
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等国家级以及军队、省部级、地市级、航空工业集团单位等科
技奖项共计 64 项。

    2021 年,公司主编发布了 3 项航空行业标准,参编发布 1 项国家标准。截
止目前,公司先后主编或参编已发布标准项目共 70 项,其中国家标准 21 项、
国家军用标准 3 项、行业标准 46 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有 20 项,该等技术均
运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并在产品应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和改进。

(三)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共申报专利 121 项,获授权专利 58 项,累计取得已授权专
利 586 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79              0            636              181
 实用新型专利          35              58           438              392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外观设计专利        7               0            16                 3
   软件著作权         0               0            10                10
      其他            0               0             0                 0
     合计            121              58          1,100              586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下发《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0,093.61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27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03,661.3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568.06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093.34 万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
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2002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 12,016.78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余额为 54,030.06 万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 3,951.03 万元,募集资
金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 59,260.3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余额 3,685.09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元)
 交通银行合肥北京
                    341335000013000658543             活期存款              473,245.60
 路支行
 招商银行合肥政务
                    551903304910618                 活期、协定存款       21,856,457.35
 区支行
 浦发银行合肥新站
                    58040078801100000828            活期、协定存款        7,309,317.44
 区支行
 浦发银行合肥新站
                    58040078801000000829            活期、协定存款        2,443,717.00
 区支行
 交通银行合肥北京
                    341335000013000658142             活期存款            4,768,207.16
 路支行
                              合计                                       36,850,944.55


    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股东名称         任职
                                       数量            数量            数量          占比
 中航机载系统
                控股股东             16,560.84                  -    16,560.84       41.02%
 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
                实际控制人                      -     22677.48        22677.48       56.17%
 集团有限公司
 宋祖铭         董事、董事长                    -         47.71          47.71        0.12%
 邓长权        董事、总经理          -       47.70        47.70   0.12%
 胡海          董事                  -            -           -          -
 孙习彦        董事                  -       见下文      见下文   见下文
 昝琼          董事                  -            -           -          -
 蒋耘生        董事                  -            -           -          -
 樊高定        独立董事              -            -           -          -
 卢贤榕        独立董事              -            -           -          -
 王秀芬        独立董事              -            -           -          -
 王伟          监事会主席            -            -           -          -

    胡忠俊         监事              -            -           -          -

 顾平          职工监事              -            -           -          -
 蒋海滨        副总经理              -       25.21        25.21   0.06%
               副总经理,总工
 刘文彪        程师、核心技          -       25.21        25.21   0.06%
               术人员
               副总经理,总会
 孙军                                -       23.86        23.86   0.06%
               计师
 沈宏          副总经理              -            -           -          -
 王永骞        董事会秘书            -       25.21        25.21   0.06%
               副总工程师、
 李春睦                              -       14.59        14.59   0.04%
               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工程师、
 尉卫东                              -       14.58        14.58   0.04%
               核心技术人员
 赵宏韬        核心技术人员          -       18.58        18.58   0.05%
 王伟          核心技术人员          -       14.59        14.59   0.04%
 方玲          核心技术人员          -         7.96        7.96   0.02%


    除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外,公司董事孙习彦对
公司的间接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孙习彦
                                              14.2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格投资管理中心
                           20.00%                  (有限合伙)

                                              14.00%



                    北京浩蓝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8%,GP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浩蓝鹰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61%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