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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凌志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0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并结合苏州工
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0 年度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俊先生、独立董事桂水发先生和
董事吴艳芳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林俊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公
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保公司
规范运作。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
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公
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
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