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88 公司简称:凌志软件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凌志软件 688588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王慧 电话 021-61659566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电子信箱 info@linkste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1,351,239,117.78 1,303,729,531.21 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272,744,727.01 1,200,149,319.44 6.05 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322,539,594.25 280,360,073.90 1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3,561,478.39 71,422,090.04 3.00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6,016,022.63 62,924,089.29 4.91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243,607.35 29,143,595.02 3.77 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5 9.32 减少3.3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9 -5.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9 -5.2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68 9.46 增加0.22个百分点 (%)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23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冻结的股份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数量 量 张宝泉 境内自 19.86 79,425,226 79,425,226 79,425,226 无 0 然人 吴艳芳 境内自 16.67 66,683,517 66,683,517 66,683,517 无 0 然人 新余华达启富投资中 其他 7.15 28,618,947 无 0 心(有限合伙) 新余华盈投资中心 其他 6.80 27,216,964 无 0 (有限合伙) 新余华富智汇投资中 其他 6.61 26,453,881 无 0 心(有限合伙) 天风证券-苏州工业 其他 2.30 9,198,104 无 0 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天风证券 天浩 18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周颖 境内自 1.93 7,719,885 无 0 然人 梁启华 境内自 1.45 5,781,628 无 0 然人 上海汉理前泰创业投 其他 1.34 5,359,002 无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新余富汇投资中心 其他 1.26 5,054,010 无 0 (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张宝泉和吴艳芳为夫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说明 张宝泉同时持有新余华盈、新余富汇、新余富盈、新余汇达和 凌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吴艳芳同时持有新余华盈的份额, 且担任新余华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周颖和庞军为夫妻,周 颖同时持有华富智汇、新余华盈、新余富汇和凌志员工持股计 划的份额,且担任华富智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庞军持有华富 智汇和凌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3、梁启华同时持有华达启富、 新余华盈、新余富汇、新余富盈、新余汇达和凌志员工持股计 划的份额,且担任华达启富、新余富汇、新余富盈和新余汇达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4、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公司前十大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