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1-03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 388 弄 5 号楼 5 楼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6,854,5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6,854,5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212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21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宝泉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
       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6,769,579 99.9669 44,929 0.0174 40,000 0.015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1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14,869,531       99.4320     44,929   0.3004    40,000    0.2676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审议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 王晓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