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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凌志软件”)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周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719,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

    2、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梁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781,62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5%。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周颖先生拟在
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400,000 股的
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000%。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梁启华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
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减
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750%。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
                                   1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
       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周颖先生及股东、董
       事、副总经理梁启华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
       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管
周颖                                            7,719,885          1.93%    IPO 前取得:7,719,885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梁启华                                          5,781,628          1.45%    IPO 前取得:5,781,628 股
               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以来未减持以上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因

周颖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7/7~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

            400,000 股     0.1000%    过:400,000 股        2022/12/31                               需求

梁启华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7/7~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

            300,000 股     0.0750%    过:300,000 股        2022/12/31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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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颖、梁启华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如下:
    (1)在凌志软件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凌志软件股份,也不由凌志软件回购上述股
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凌志软件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进行减持的,本人承诺减
持价格不低于凌志软件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凌志软件如有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承
诺将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减持价格的承诺;
    (4)凌志软件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凌志软件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则本人持有的凌志软件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
长 6 个月;本人承诺将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锁定期延
长承诺;
    (5)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并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
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
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6)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需承诺不转让其所
受让的股份;
    (7)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将要求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
低于 5%,且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3
    (8)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
形(指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
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2、周颖同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还需遵守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
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拟长期持有凌志软件股票;
    (2)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凌志软件股票在 A 股上市前,本人不会减持本人
所持有的凌志软件股票;
    (3)在凌志软件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凌志软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凌志软件回购上述股票;在离职后 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
    (4)在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承诺每年转让的
首发前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
用)。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4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
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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