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88 公司简称:凌志软件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风险因素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凌志软件 688588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陈坤 电话 021-61659566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电子信箱 info@linkste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31,376,292.75 1,378,425,411.73 -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48,996,237.42 1,272,981,984.91 -1.8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323,162,629.32 322,539,594.25 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7,320,126.56 73,561,478.39 -22.0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6,376,394.58 66,016,022.63 -44.9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5,834,110.20 30,243,607.35 18.4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45 5.95 减少1.5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 0.18 -22.2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4 0.18 -22.22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0.86 9.68 增加1.18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08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冻结的股份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数量 量 境内自 张宝泉 19.86 79,425,226 79,425,226 79,425,226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吴艳芳 16.67 66,683,517 66,683,517 66,683,517 无 0 然人 新余华达启富投资中 其他 7.15 28,618,947 无 0 心(有限合伙) 新余华盈投资中心 其他 6.80 27,216,964 无 0 (有限合伙) 新余华富智汇投资中 其他 6.61 26,453,881 无 0 心(有限合伙) 境内自 周颖 1.53 6,119,885 无 0 然人 新余富汇投资中心 其他 1.26 5,054,010 无 0 (有限合伙) 新余汇达投资中心 其他 1.25 4,980,256 无 0 (有限合伙) 新余富盈投资中心 其他 1.20 4,817,938 无 0 (有限合伙) 天风证券资管-苏州 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其他 1.17 4,687,227 无 0 员工持股计划-天风 天浩 18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张宝泉和吴艳芳为夫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的说明 宝泉同时持有新余华盈、新余富汇、新余富盈、新余汇达和凌 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吴艳芳同时持有新余华盈的份额,且 担任新余华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周颖和庞军为夫妻,周颖同时持有华富智汇、新余华盈、新 余富汇和凌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且担任华富智汇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庞军持有华富智汇和凌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 3、梁启华同时持有华达启富、新余华盈、新余富汇、新余富盈、 新余汇达和凌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且担任华达启富、新余 富汇、新余富盈和新余汇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