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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

   投资金额及期限: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凌志软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尽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1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

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7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

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613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45,971.49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 7,466.92 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

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38,504.57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 0183 号)。公司

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5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项目备案编号

 1     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18,172   苏园行审备[2019]100 号

 2     新一代金融 IT 综合应用软件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8,353   苏园行审备[2019]99 号

                        合计                          26,525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要求,仅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

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

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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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

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

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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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

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

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5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包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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