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力合微:力合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1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




                                    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 16

议案十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 23




                               2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
关注并遵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
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
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会场参会
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1、 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15:00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
        科研楼 1101)
 3、 召集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表决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




                                      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坚决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股票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按照公司的发展
战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
提升执行力文化层次和执行水平,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恪尽职守,维护公
司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一:《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就 2020 年度财务决算事宜拟定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就 2021 年度财务预算事宜拟定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三:《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了《2020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1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
构,进行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有关聘请次一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1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结合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对 2021 年度
   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本次预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变化的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原因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扩
   向关联方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
                                       60.00     39.12     大租赁场地,物业费,
   购买物业     限公司
                                                           水电费也相应增长
   服务
                小计                   60.00     39.12

   向关联方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                         由于公司经营需要扩
                                      420.00     244.60
   购买房屋     司                                         大租赁场地
   租赁服务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0.80       0.57

                小计                  420.80     245.17

   向关联方                                                委托清华大学研究院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100.00       -
   购买技术                                                进行技术开发
   服务         小计                  100.00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580.80 万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12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 3-89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8,627,378.8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
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15,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92%。

     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各种情形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1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
督职能。2020 年度共召开 8 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
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首次公开发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
进行了有效监督,推动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四:《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应
收款质押、票据质押、信用等方式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
兑、保函、贸易融资、信用证、承诺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
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现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
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15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
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
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
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
                                     1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
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
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
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
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

                                   1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
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
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
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
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
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
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
相关的其他事宜。
     8、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1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周世权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周世权先生因个
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由于周世权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
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周世权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周世权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
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提名陈慈琼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补选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慈琼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届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陈慈琼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
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学习证明。陈慈琼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1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1
        (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2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授权


                                       2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九)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
                                      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开立信
                                      用证、押汇等)或其他融资事项时,
                                      如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达
                                      到 50%以上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除第十八项以
                                      外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条第(三)、(五)、(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3
                                      (十七)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
                                      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开立信
                                      用证、押汇等)或其他融资事项时,
                                      如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达
                                      到 10%以上且低于 50%的,由董事会

                                     2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批准;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九)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九)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
        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不含     额在 300 万元以下(不含 300 万元)、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
        经审计净资产或市值绝对值低      市值绝对值低于 0.1%的关联交易;公
        于 0.1%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 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    30 万元以下(不含 30 万元)的关联
        元以下(不含 30 万元)的关联    交易。
  4
        交易。                          (十)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
        他职权。                        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开立信用
                                        证、押汇等)或其他融资事项时,如
                                        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于
                                        10%的,由总经理审批。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内容修改,具体以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22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听取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讨论、总结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并编制了《深圳市力
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请见附件。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五:《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一: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坚决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按照公司的发展
战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
提升执行力和执行水平,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及股东
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

     总资产:805,234,006.98 元;
     净资产:716,022,175.11 元;
     营业收入:215,627,265.99 元;
     营业成本:108,094,267.88 元;
     利润总额:26,450,155.25 元;
     净利润:27,820,508.71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967,016.26 元。

     二、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
了股东利益。
     (一)2020 年度内,董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具体内容及决议如下:
     1.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报表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开展信贷业务的议案;

     2.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报表的议案;

     3.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4) 关于聘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7)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8)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9) 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5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6.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9)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0)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8.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力合微 2020 年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及决议
     如下:

     1.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4) 关于聘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2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2.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召开、表决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2020 年度,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
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
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认
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任职期间,独
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
详见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IPO 项目成功

     2020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层与全体员工积极准备,齐心协力,
并成功在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科创板挂牌上市,实现了公司发展的重大突破。

      (二) 公司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21,562.73 万元,净利润 2,782.05 万元,受疫
情影响,较上年相比销售额与净利润有所下降。与 2019 年相比,除了一季度因
疫情原因有较大幅度的下滑,二、三季度基本持平且保持了可增长的态势,二季
度、三季度均比上年同期销售收入有所上升,四季度虽然比上年同期销售收入有
所下降,但其主要是因为年末疫情有所反复,导致招投标及履行延迟,2020 年
末的在手订单(含合同及中标)金额较上年有大幅度增长。

     从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看,公司的产、供、销均平稳有序进行,公司规模、
研发投入比例持续上升,公司的各项市场开拓工作积极推进,特别是在非电力物
联网市场,销售收入较上年有一定的提升,培育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正
向着稳步发展的方向迈进。

      (三) 公司内部经营与治理

       1. 完善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规范运作,修订了《公司章程》、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 提高董监事及管理层合规意识

     公司积极组织董监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参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培训,
认真学习证监会、上交所等机构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意见及通知,参与
各协会筹办的培训,并定期邀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进行制度宣讲、案例分析。
持续加强公司董监事、管理层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董监高股票交易等各
方面的合规意识。

       3. 完善信息披露

                                     2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公司在不违背信息披露规则的前
提下保障所有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
良好途径。

       4. 加强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适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对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
形成了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汇编》,以便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
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
司管理层恪尽职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
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四、2021 年的工作思路与展望

     2021 年总的经营计划是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继续抓住智能电网提出的
“能源互联网”建设机遇、工业及消费类物联网需求、新基建、智慧城市等产业
发展机会,一方面对现有芯片产品加大营销和市场开拓力度,实现更广泛应用和
更大规模销售;同时规划部署和实施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保障研发投入,为公
司发展提供持续的技术和产品保障。努力使公司业绩持续增长,使公司总体持续
健康发展。

     1. 做好经营计划部署工作,保障经营工作的实施和目标的完成

     公司管理层做好经营计划部署工作,明确经营计划、经营工作和经验目标,
制定实施计划,夯实管理层责任,保证各项目标全面承接、责任清晰、有效协同,
并滚动管理,确保全年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加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科学决
策,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优化企业运营管理体系,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
                                    3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加大市场拓展和市场营销力度,有战略有策略地努力提升市场地位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国网及南网市场上,努力提高智能电网电力线通信芯片产
品的市场份额,挖掘市场潜力和新机会。进一步加强全国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
保障供货,保障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建设和市场地位。

     加强非电网物联网市场拓展和产品落地,紧抓物联网应用快速发展并将形成
巨大规模的机遇,针对各类细分市场和应用,布局和规划技术、芯片产品和解决
方案,通过具有领先的技术和竞争力的优质产品、稳定的供货、完善高效的服务
赢得竞争优势,为公司建立新的增长点,建立品牌。

     3. 技术、产品开发

    公司经营管理层继续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部署技术和产品研发。抓住国家
核心技术和集成电路大发展机遇,以物联网为市场导向,一方面继续布局自主核
心技术研发和创新,包括核心算法技术、创新芯片产品以及标准体系建立,另一
方面,基于现有芯片产品,研发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形
成规模销售。

    做好募投项目实施工作的同时,深化产业链技术协同。公司将在完善研发体
制、推进自主创新、提升研发能力和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参与产业链分工合作,
加强与国内国际领先科技企业的交流合作,强化与国内外一流厂商和客户的产品
及战略生态合作,深化产业链技术协同,持续提高芯片的定位、性能与品质,巩
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和完善管理组织架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队伍水平。在充分发挥
现有人才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引入专业及管理人才,在技术、市场及
销售、管理队伍方面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 加强和完善内控管理体系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重大
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及决策效率;加强对公司各层级业务及政策的培训,提升管
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管理和责任意识,自上而下地促进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水平

                                   3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提升;营造质量和服务至上的企业文化。维护公司品牌和产品的良好形象。加
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科学决策,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优化企业运营管理
体系,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32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二: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
   了天健审〔2021〕3-8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力合微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5,627,265.99         276,760,593.45                          -2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820,508.71          43,456,106.23                          -35.98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967,016.26         36,943,854.39                          -43.25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711,529.68         24,447,564.42                          -88.91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0年末            2019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16,022,175.11          262,747,168.21                      172.51
的净资产
总资产                  805,234,006.98          376,226,663.83                          114.03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3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60               -4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60               -4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25            0.51               -50.98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3        18.03        下降1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4.62        15.33        下降10.71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32        15.44         上升5.88个百分点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四、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805,234,006.98 元,较期初增长 114.03%。其中:
流动资产为 749,545,801.37 元,较期初增长 122.88%,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发
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非流动资产为 55,688,205.61 元,较期初增长 39.47%。

     总资产中,货币性资产占比 54.04%,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占比 18.81%,存
货占比 7.19%,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2、负债状况

     2020 年末,公司总负债为 89,211,831.87 元,较期初减少 21.39%。其中:
流动负债为 87,335,287.36 元,较期初减少 22.14%,主要系应付账款、应付票
据和应交税费减少所致;非流动负债 1,876,544.51 元,较期初增长 42.54%,母
公司资产负债率 13.07%。

     3、所有者权益

     2020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716,022,175.11 元,较年初增加
172.51%。其中:股本 100,000,000.00 元,较年初增加 36.99%,主要系报告期
内发行新股所致;资本公积 486,283,122.89 元,较年初增加 454.29%,主要系
报告期内发行新股溢价款所致;盈余公积 19,084,614.91 元,较期初增长 30.43%;
未分配利润 111,522,226.34 元,较期初增长 26.51%。



                                       3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经营成果状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5,627,265.99 元,同比下降 22.09%,营
业利润 26,441,597.72 元,同比下降 43.07%,利润总额 26,450,155.25 元,同
比下降 43.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820,508.71 元,同比下
降 35.98%。以上变动主要系疫情反复导致公司供货延迟、招投标进度延迟所致。
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7,332.01 万元(包括已签合同金额及中标金额),较上年
同期增长 96.74%。
     5、现金流量状况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11,529.68 元,较上年
同期减少 88.91%,主要系付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566,269.00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42.59%,
主要系理财产品投资未到期和购买研发长期资产增加共同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23,708,827.0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83.86%,主要系
收到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35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三: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积极落实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充分考虑产品市
场需求,严格成本费用控制、财务风险控制、资产质量控制等,提升企业内部管
理水平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的基础

     (一)预算编制以公司 2021 年度销售预算为起点,结合 2021 年度公司的整
体生产经营,统筹安排收入成本预算、投资预算、费用分解预算,同时考虑公司
战略发展规划、外部客观环境、内部管理状况等实际情况。

     (二)预算编制以公司母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的分解预算为基础进行汇总合
并。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税率、汇率、银行存贷款利率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销售和生产计划能如期实现。

     (五)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基本保持
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六)无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预算未考虑资产并购、股权激励等不确定事项的影响。



                                        3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2021 年度财务预算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在全球的经济新形势下,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
抓住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持续有序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工艺水平和持续开发
高附加值新产品,进一步建立健全销售网络渠道,加大品牌推广和开拓新市场、
进一步提升产品和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通过持续有效的
业绩考核管理机制,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

     根据 2021 年度的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预计增长率为 20%—50%,公司 2021 年度研发费用预计增长率为 25%
—35%,公司净利润预计增长率为 15%—30%。

     五、特别说明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
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的预测,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注意
投资风险。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3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四: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
会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负责的精神,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内容及决议如下:

    1.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报表的议案。

     2.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报表的议案。

     3.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3) 关于聘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3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案;

     (6)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4.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6.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8.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3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2020 年度,从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和重点关注,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检查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履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及时了解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并遵照执行,
各项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等各类制度相对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
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遵纪守法,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等都进行核查,监事会通过积极召开会议、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
报等方式,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积极
履行对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
并能够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执行;同时,
公司能够及时关注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内
部财务制度,做到公司财务体系运作合法合规;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4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公平、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工作进行了审核,并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
批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经营过程中的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严格遵守《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及
时履行各类审批流程,并及时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进行
披露,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在重大事项审议批准并披露前,
严格依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相关知情人进行及时登记,确
保相关内幕信息不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环节向外界透露。报告期内,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没有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三、 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
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 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4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及相关监管的要求,加强与董事会、管理
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不断探索建立更加高效
的工作机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 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二是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
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
率,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

     (三) 加强自身建设工作

     2021 年度,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同时加强会计
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提升
监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更好的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维护广大的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42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五: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
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世权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获长沙理工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济学
硕士学位。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项目经理,深圳市俊励国际船舶
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航城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深圳市天彦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周生明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市地方级
领军人才,高级工程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深港微电子学院副院长,深圳大学客
座教授。曾任北京国营八七八厂双极和 CMOS 集成电路技术员和科长、深圳市超
大规模集成电路前工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部长、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
基地主任等职。兼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常务理事、IC 设计分会副理事长。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李忠轩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
华盛顿李大学及西北政法大学,分别取得该学校的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注册
律师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持有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3 月期间先后在深圳担保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南部非洲
地区部及法务部、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等单位担任法务主管、海外法务
经理、证券部律师等职务。曾任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江粉磁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何俊佳先生(离任),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
获华中理工大学高电压技术及设备专业学士学位,电机电器及控制专业博士学位。
曾任华中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授,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至 2020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新安先生(离任),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武
汉大学计算机体系结构专业学士学位,陕西微电子学研究所计算机器件与设备硕
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曾任航天 771 所高级工程师,深圳微纳点石创新空间有限公
司监事,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深
圳研究生院教授,深圳思量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晓禾创业投资咨询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4 年至 2020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4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任职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李忠轩     现任       3         3       0       0       0            否            0
周世权     现任       9         9       0       0       0            否            2
周生明     现任       3         3       0       0       0            否            0
王新安     离任       6         6       2       0       0            否            2
何俊佳     离任       6         6       2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7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
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
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
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
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关联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经营行为,
这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
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45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运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我们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七)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
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完
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

                                     4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在报告期内处于上市申报阶段,因此
未进行分红,该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
行承诺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
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
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
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我们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合法,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4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
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2021 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