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聘任龚文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
常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龚文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
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龚文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电子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 楼
1101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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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龚文静女士简历
龚文静女士,198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就职于公
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文静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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